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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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财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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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财产份额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 (略)
转让比例: 2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7.*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25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③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 ④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⑤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转让标的合伙人资格的规定及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按照合伙协议有关约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各自承担。 2.信息披露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仅提供查阅摘录,意向受让方查阅文件材料时不得进行复印、拍照或通过其他影像方式对备查文件进行留存,转让方亦不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投资方提供任何电子形式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根据查阅结果独立判断是否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则视为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受让标的财产份额行为所涉及的相关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否则应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提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74U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利润总额(上年度): 0.78 净利润(上年度): 0.78
资产总额(上年度): 85.69 负债总额(上年度): 2.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83.53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9-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0.26 净利润: -0.26
资产总额: 85.92 负债总额: 2.6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3.28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宋艳 4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 (略) 20
翁怡诺 1
上海 (略) 34
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福建七 (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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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财产份额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 (略)
转让比例: 20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7.*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25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转让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②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③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 ④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⑤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情形。(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关于转让标的合伙人资格的规定及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标的企业按照合伙协议有关约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各自承担。 2.信息披露期内,意向受让方可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备查文件仅提供查阅摘录,意向受让方查阅文件材料时不得进行复印、拍照或通过其他影像方式对备查文件进行留存,转让方亦不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投资方提供任何电子形式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需根据查阅结果独立判断是否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则视为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担受让标的财产份额行为所涉及的相关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否则应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提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在 (略) 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74U (略) 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3)
营业收入(上年度): 利润总额(上年度): 0.78 净利润(上年度): 0.78
资产总额(上年度): 85.69 负债总额(上年度): 2.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83.53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4-9-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0.26 净利润: -0.26
资产总额: 85.92 负债总额: 2.6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3.28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宋艳 4
中金佳盟(天津)股权 (略) 20
翁怡诺 1
上海 (略) 34
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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