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渝05破265号重庆帮必妥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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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渝05破265号重庆帮必妥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4)帮必妥破管字第36号

重庆帮 (略)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帮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渝 05破265号《决定书》, (略) 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五 (略) 于 2024年12月6日作岀(2024)渝05破26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重庆帮 (略) 破产,并于同日作出(2024)渝05破26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以及《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制定了《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略) 备案,现拟对本分配办法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予以分配。

特此公告。

附:《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重庆帮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帮 (略) (下称“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渝 05破265号《决定书》, (略) 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五 (略) 于 2024年12月6日作岀(2024)渝05破26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重庆帮 (略) 破产,并于同日作出(2024)渝05破26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以及《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制定本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一)帮必妥公司可供分配财产总额*.7元

可供分配财产具体为:截止2024年12月20日,帮必妥公司银行存款为*.7元。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共*.94元,实际支付*.94元。具体为:

1.破产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发生的破产费用为*.94元。明细如下:

破产费用明细表

序号

类目

金额(元)

备注

1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

583.96

帮必妥公司申请破产程序诉讼费

2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管理、分配破产人财产的费用

5779.60

含破产衍生案件诉讼费、邮寄费、刻章费、硬盘费等

3

管理人报酬

5622.38

以*.14元为基数计算(破产财产价值总额扣减破产费用后余额), (略) 最终确定金额为准

4

预留费用

1500

用于管理人后续执行职务的费用,如预留费用不足,则由管理人自行补足

合计

*.94

截至2024年12月20日

2.共益债务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发生的共益债务为0元。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率为100%。

(三)其他债权的分配

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76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债权分配*.76元,实际支付*.76元。

本案职工债权16户16笔,债权金额为*.05元,可供本顺位分配的破产财产为*.76元,职工债权清偿率为14.28%。

2.税收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税收债权1户1笔,债权金额为*.58元,可供本顺位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税款债权清偿率为0

3.普通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普通债权5户5笔,金额为*.41元,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

4.劣后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劣后债权2笔,金额为*,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劣后债权清偿率为0。

具体的债权清偿额详见《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二、提存的分配 (略) 置意见

本案无提存的分配情况。

三、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管理人自本分配办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3日 (略) 备案后,以货币方式开始*续支付至债权人此前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管理人申请。

(二)分配提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 (略) 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本分配办法中的预留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后若仍有剩余,管理人将按照本分配办法确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二)将来发现的破产人财产,参照本分配办法执行分配。

(三)因本分配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和清偿率的计算受四舍五入和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影响,具体分配金额有角、分差异。在不影响债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作个别细微调整。

(四)本分配办法以邮寄或者“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群”微信群的方式送达,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各债权人如有异议,请于送达、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

(五)为简便起见,若本分配办法分配金额存在变动,由管理人按照本分配办法确定的清偿顺序制作分配补充办法,在“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群”微信群送达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予以分配。

附件:《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不再分项单独列入表内)

重庆帮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编号

债权人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元

分配金额/元

清偿率

备注

1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94

*.94

100%

具体项目及金额见《破产费用明细表》

小计

*.94

*.94

100%

2

孙佑

职工债权

*.18

1618.88

14.28%

3

何建

职工债权

4111.67

586.97

14.28%

4

刘瑜

职工债权

4271.02

609.71

14.28%

5

陈荣冬

职工债权

2793.57

398.80

14.28%

6

胡钢

职工债权

2945.14

420.44

14.28%

7

周懿

职工债权

*.16

*.82

14.28%

8

秦夕凌

职工债权

2580.93

368.44

14.28%

9

郭巧

职工债权

4200

599.57

14.28%

10

傅子耀

职工债权

3336

476.23

14.28%

11

周萌

职工债权

*.94

*.80

14.28%

12

谢停停

职工债权

3804.67

543.14

14.28%

13

汪沙沙

职工债权

3956.67

564.84

14.28%

14

陈强铭

职工债权

3000

428.27

14.28%

15

金声

职工债权

2444.3

348.94

14.28%

16

韩喻

职工债权

2371.9

338.60

14.28%

17

赖嘉文

职工债权

2446.9

349.31

14.28%

小计

*.05

*.76

14.28%

18

国 (略) (略) (略) (略)

税款债权

*.58

0

0%

小计

*.58

0

0%

19

(略) 亨科手机维修服务部

普通债权

*.00

0

0%

20

(略)

普通债权

*.00

0

0%

21

国 (略) (略) (略) (略)

普通债权

5006.05

0

0%

22

游林

普通债权

*.00

0

0%

23

重庆清研理工创 (略)

普通债权

*.36

0

0%

小计

*.41

0

0%

24

(略) 亨科手机维修服务部

劣后债权

1254.00

0

0%

25

国 (略) (略) (略) (略)

劣后债权

2000.00

0

0%

小计

3254.00

0

0%

合计

*.76


附件
(2024)帮必妥破管字第36号-重庆帮 (略) .pdf 下载
,重庆,重庆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4)帮必妥破管字第36号

重庆帮 (略) 债权人:

(略) 第五 (略) 于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帮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渝 05破265号《决定书》, (略) 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五 (略) 于 2024年12月6日作岀(2024)渝05破26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重庆帮 (略) 破产,并于同日作出(2024)渝05破26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以及《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制定了《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略) 备案,现拟对本分配办法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予以分配。

特此公告。

附:《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重庆帮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2024年8月21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帮 (略) (下称“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2024)渝 05破265号《决定书》, (略) 康达(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略) 第五 (略) 于 2024年12月6日作岀(2024)渝05破26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重庆帮 (略) 破产,并于同日作出(2024)渝05破26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以及《重庆帮 (略) 财产分配方案》,制定本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一)帮必妥公司可供分配财产总额*.7元

可供分配财产具体为:截止2024年12月20日,帮必妥公司银行存款为*.7元。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共*.94元,实际支付*.94元。具体为:

1.破产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发生的破产费用为*.94元。明细如下:

破产费用明细表

序号

类目

金额(元)

备注

1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

583.96

帮必妥公司申请破产程序诉讼费

2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以及管理、分配破产人财产的费用

5779.60

含破产衍生案件诉讼费、邮寄费、刻章费、硬盘费等

3

管理人报酬

5622.38

以*.14元为基数计算(破产财产价值总额扣减破产费用后余额), (略) 最终确定金额为准

4

预留费用

1500

用于管理人后续执行职务的费用,如预留费用不足,则由管理人自行补足

合计

*.94

截至2024年12月20日

2.共益债务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发生的共益债务为0元。

本次破产财产分配中,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率为100%。

(三)其他债权的分配

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76元。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债权分配*.76元,实际支付*.76元。

本案职工债权16户16笔,债权金额为*.05元,可供本顺位分配的破产财产为*.76元,职工债权清偿率为14.28%。

2.税收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税收债权1户1笔,债权金额为*.58元,可供本顺位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税款债权清偿率为0

3.普通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普通债权5户5笔,金额为*.41元,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0。

4.劣后债权分配0元,实际支付0元。

本案劣后债权2笔,金额为*,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劣后债权清偿率为0。

具体的债权清偿额详见《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二、提存的分配 (略) 置意见

本案无提存的分配情况。

三、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管理人自本分配办法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3日 (略) 备案后,以货币方式开始*续支付至债权人此前向管理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管理人申请。

(二)分配提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 (略) 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四、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本分配办法中的预留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支付后若仍有剩余,管理人将按照本分配办法确定的清偿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二)将来发现的破产人财产,参照本分配办法执行分配。

(三)因本分配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和清偿率的计算受四舍五入和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影响,具体分配金额有角、分差异。在不影响债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作个别细微调整。

(四)本分配办法以邮寄或者“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群”微信群的方式送达,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各债权人如有异议,请于送达、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出。

(五)为简便起见,若本分配办法分配金额存在变动,由管理人按照本分配办法确定的清偿顺序制作分配补充办法,在“帮必妥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群”微信群送达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予以分配。

附件:《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不再分项单独列入表内)

重庆帮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重庆帮 (略)

破产财产分配表

编号

债权人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元

分配金额/元

清偿率

备注

1

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94

*.94

100%

具体项目及金额见《破产费用明细表》

小计

*.94

*.94

100%

2

孙佑

职工债权

*.18

1618.88

14.28%

3

何建

职工债权

4111.67

586.97

14.28%

4

刘瑜

职工债权

4271.02

609.71

14.28%

5

陈荣冬

职工债权

2793.57

398.80

14.28%

6

胡钢

职工债权

2945.14

420.44

14.28%

7

周懿

职工债权

*.16

*.82

14.28%

8

秦夕凌

职工债权

2580.93

368.44

14.28%

9

郭巧

职工债权

4200

599.57

14.28%

10

傅子耀

职工债权

3336

476.23

14.28%

11

周萌

职工债权

*.94

*.80

14.28%

12

谢停停

职工债权

3804.67

543.14

14.28%

13

汪沙沙

职工债权

3956.67

564.84

14.28%

14

陈强铭

职工债权

3000

428.27

14.28%

15

金声

职工债权

2444.3

348.94

14.28%

16

韩喻

职工债权

2371.9

338.60

14.28%

17

赖嘉文

职工债权

2446.9

349.31

14.28%

小计

*.05

*.76

14.28%

18

国 (略) (略) (略) (略)

税款债权

*.58

0

0%

小计

*.58

0

0%

19

(略) 亨科手机维修服务部

普通债权

*.00

0

0%

20

(略)

普通债权

*.00

0

0%

21

国 (略) (略) (略) (略)

普通债权

5006.05

0

0%

22

游林

普通债权

*.00

0

0%

23

重庆清研理工创 (略)

普通债权

*.36

0

0%

小计

*.41

0

0%

24

(略) 亨科手机维修服务部

劣后债权

1254.00

0

0%

25

国 (略) (略) (略) (略)

劣后债权

2000.00

0

0%

小计

3254.00

0

0%

合计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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