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塘路临街两缝房地产整栋拍卖,报名倒计时
凉塘路临街两缝房地产整栋拍卖,报名倒计时
受委托,我司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拍卖,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房屋总建筑面积331.34㎡,宗地面积55.71㎡,起拍价:218.*元。
三、拍卖会地点: (略) 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
四、看样时间:12月26日至27日于资产所在地集中展示。
拍卖公司电话:
0731-* *余先生
(略) 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公告请点击《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拍卖》。
(略)
标的为: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权证号为: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总楼层共5层,房屋总建筑面积331.34㎡,宗地面积55.71㎡,土地使用期限至2067年12月02日止。
1、若竞买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 2、若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若竞买人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时间,竞买人对代理人的出价、加价、成交以及签署的所有拍卖文件全部认可,并且接受代理人的拍卖结果。 |
2、移交方式: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标的的交付工作由委托人负责。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办理按先实物交付再产权过户的方式进行。 实物移交:委托人在买受人拍卖成交价款全款到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完成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产权过户:委托人在买受人拍卖成交价款全款到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配合买受人完成核税、缴税、不动产转让登记等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3)不动产转让手续,用电户名变更、用水开户等事宜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配合协助。 (4)为保证拍卖标的顺利办理不动产证,实物交付后至不动产证办理之前,买受人仅能按现状结构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主体结构或对结构进行改扩建。如因买受人在实物交付后的上述行为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无法办证的一切后果。权证办理后,买受人若改变拍卖标的现状,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符合用地规划指标。 3、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负担: (1)由委托人承担转让方应缴纳的税费,买受人承担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 (2)拍卖标的实物移交前因该标的产生的应缴欠缴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最迟于标的移交之日结清。 4、拍卖文件中公示的拍卖标的面积信息来源于初始产权登记信息,如与产权转移登记时的实测面积存在差异,将以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最终核定的面积为准。此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的结算及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5、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并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在拍卖之前务必现场查勘、确认上述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甄别拍卖标的的价值,在对标的实物现状确认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与拍卖。竞买人的报名、应价、加价和成交,均代表竞买人已了解、知晓、认可该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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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司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拍卖,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房屋总建筑面积331.34㎡,宗地面积55.71㎡,起拍价:218.*元。
三、拍卖会地点: (略) 长沙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
四、看样时间:12月26日至27日于资产所在地集中展示。
拍卖公司电话:
0731-* *余先生
(略) 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公告请点击《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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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为:长沙县星沙 (略) (略) 81栋100号101室,权证号为:湘(2024)长沙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总楼层共5层,房屋总建筑面积331.34㎡,宗地面积55.71㎡,土地使用期限至2067年12月02日止。
1、若竞买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 2、若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若竞买人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登记手续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时间,竞买人对代理人的出价、加价、成交以及签署的所有拍卖文件全部认可,并且接受代理人的拍卖结果。 |
2、移交方式: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标的的交付工作由委托人负责。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手续办理按先实物交付再产权过户的方式进行。 实物移交:委托人在买受人拍卖成交价款全款到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完成标的实物移交手续。 产权过户:委托人在买受人拍卖成交价款全款到账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配合买受人完成核税、缴税、不动产转让登记等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3)不动产转让手续,用电户名变更、用水开户等事宜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配合协助。 (4)为保证拍卖标的顺利办理不动产证,实物交付后至不动产证办理之前,买受人仅能按现状结构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主体结构或对结构进行改扩建。如因买受人在实物交付后的上述行为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无法办证的一切后果。权证办理后,买受人若改变拍卖标的现状,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符合用地规划指标。 3、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交易税、费负担: (1)由委托人承担转让方应缴纳的税费,买受人承担受让方应缴纳的税费。 (2)拍卖标的实物移交前因该标的产生的应缴欠缴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用),由委托人负责最迟于标的移交之日结清。 4、拍卖文件中公示的拍卖标的面积信息来源于初始产权登记信息,如与产权转移登记时的实测面积存在差异,将以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最终核定的面积为准。此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的结算及买受人的付款义务。 5、本次拍卖以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并以实际交付为准,竞买人在拍卖之前务必现场查勘、确认上述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甄别拍卖标的的价值,在对标的实物现状确认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与拍卖。竞买人的报名、应价、加价和成交,均代表竞买人已了解、知晓、认可该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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