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控资产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内自编22号物业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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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控资产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内自编22号物业出租

广州工控资产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内自编22号物业出租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世界500强企业、 (略) 企业、有实力民营企业等优先考虑。
    2.除当地政府、广州工控等规定限租情形外,对以下情形作限租:
    (1)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经营项目。
    (2)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或其他易引起投诉的经营业态。
    (3)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租户的经营项目。
    (4)物业当地政府或广州工控要求限租的经营项目。
    (5)可能引起安全消防重大事故的经营项目。
    (6)与广州工控或属下单位在往来业务中,存在恶意欠费、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7)其他因物业状况和限租因素需要加以限租的情况。

    出租条件

    1.此次公开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承租方按照广州产权交 (略) 账号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物业现场。
    2.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 (略) 上报名,报名纸质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江南大道中111号4楼。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3.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
    4.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5.承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产权人为 广州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
    2.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为 商业 性质。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时,(略)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按合同约定履行。
    3、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权属人一次性缴纳押金,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其中租赁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2个月收取,安全消防及水电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1个月收取。
    4、物业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
    5、承租方的承租行为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承租物业不进行转租、分租,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染污的各类工业废弃物、重金属、放射性物品等。
    6、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在1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如意向方未能中标,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8、出租标 (略) 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搬迁、拆除、 (略) 置,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物业按现状提供基本水电,承租方不得超负荷使用水、电介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水电损耗分摊费)由承租方承担。
    11、本次出租标的物现有占用方为所属 (略) 肢体一级残疾人,其依靠出租标的物经营谋生。
    12、本次招租物业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3、物业交接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到合同约定日期因占用方未退场导致不具备交接条件的,双方可协商延期交接,合同起止期顺延。承租方如不同意延期交接物业,则双方终止交易,互不追究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广州工控资产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路2号大院内自编22号物业出租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世界500强企业、 (略) 企业、有实力民营企业等优先考虑。
    2.除当地政府、广州工控等规定限租情形外,对以下情形作限租:
    (1)可能引起社会治安问题的经营项目。
    (2)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或其他易引起投诉的经营业态。
    (3)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租户的经营项目。
    (4)物业当地政府或广州工控要求限租的经营项目。
    (5)可能引起安全消防重大事故的经营项目。
    (6)与广州工控或属下单位在往来业务中,存在恶意欠费、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
    (7)其他因物业状况和限租因素需要加以限租的情况。

    出租条件

    1.此次公开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承租方按照广州产权交 (略) 账号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物业现场。
    2.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 (略) 上报名,报名纸质文件递交地址: (略) (略) 江南大道中111号4楼。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3.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
    4.意向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5.承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产权人为 广州 (略) ,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得产权人的授权。
    2.出租标的规划用途为 商业 性质。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税务、消防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导致无法正常经营时,(略)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有权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所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若承租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提出解除合同的,视作违约,按合同约定履行。
    3、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权属人一次性缴纳押金,押金按租赁期内租金最高额的3个月收取,其中租赁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2个月收取,安全消防及水电押金按租赁期限内租金最高额的1个月收取。
    4、物业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
    5、承租方的承租行为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承租物业不进行转租、分租,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染污的各类工业废弃物、重金属、放射性物品等。
    6、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在15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如意向方未能中标,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
    8、出租标 (略) 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搬迁、拆除、 (略) 置,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9、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物业按现状提供基本水电,承租方不得超负荷使用水、电介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水电损耗分摊费)由承租方承担。
    11、本次出租标的物现有占用方为所属 (略) 肢体一级残疾人,其依靠出租标的物经营谋生。
    12、本次招租物业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13、物业交接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如到合同约定日期因占用方未退场导致不具备交接条件的,双方可协商延期交接,合同起止期顺延。承租方如不同意延期交接物业,则双方终止交易,互不追究责任。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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