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0681破96号2024浙0681破96号——诸暨市艺珍纺织有限公司公告
2024浙0681破96号2024浙0681破96号——诸暨市艺珍纺织有限公司公告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浙0681破96号
(略) (略) 根据浙江诸暨联合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5日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沪鑫律师事 (略) (略) 管理人。 (略) (略) 债权人应于2025 年2月15日(含15日)前, (略) (略) 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 (略) (略) 财富广场三号楼301室浙江沪鑫律事务所;邮政编码:(略);联系人:徐婷婷;联系电话:(略)】,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略) 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 (略) (略) 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本院定于2025年2月20日下 (略) 络方式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特别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浙0681破96号
(略) (略) 根据浙江诸暨联合 (略) 的申请,于2024年12月5日裁 (略)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沪鑫律师事 (略) (略) 管理人。 (略) (略) 债权人应于2025 年2月15日(含15日)前, (略) (略) 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 (略) (略) 财富广场三号楼301室浙江沪鑫律事务所;邮政编码:(略);联系人:徐婷婷;联系电话:(略)】,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管理人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略) (略)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略) (略) 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略) (略) 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利人可 (略) (略) 管理人依法行使取回权。
本院定于2025年2月20日下 (略) 络方式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特别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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