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杉阳镇11处铺面公开招租
永平县杉阳镇11处铺面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YPGYCQ-2024-16结果
受委托,由 (略) 举行的“永平县杉阳镇11处铺面公开招租”,于2024年12月25日10:00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ttp://**.cn/homepage)举行。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 | 坐落于 | 3年起租价(万元) | 3年成交价(万元) |
标的一 | 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1-1-101号、1-1-102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 1.9260 | 1.9260 |
标的二 | 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1-1-106号、1-1-107号商铺 | 1.9260 | 1.9260 | |
标的三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1号、1-1-102号、1-1-103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杉阳财政所 | 1.6500 | 1.6600 |
标的四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4号、1-1-105号、1-1-106号、1-1-107号商铺 | 2.2740 | 2.2740 | |
标的五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8号、1-1-109号、1-1-110号、1-1-111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杉阳财政所 | 2.0520 | 2.0520 |
标的六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12号商铺 | 0.6240 | 流拍 | |
标的七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1号、1-1-102号、1-1-103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 4.6170 | 4.6170 |
标的八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4号、1-1-105号、1-1-106号商铺 | 6.6510 | 6.6510 | |
标的九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7号 | 1.4310 | 1.4310 | |
标的十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8号 | 1.6365 | 1.6365 | |
标的十一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9号 | 1.6365 | 1.6365 |
二、成交结果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17:00止。
三、如对以上公示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永平国有资本 (略) 、 (略) 、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永 (略) 投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永 (略) 电话(0872)* (略) 电话(0872)*
永平国有资本 (略) (0872)* (略) 电话(0872)*
(略)
2024年12月25日
永平县杉阳镇11处铺面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YPGYCQ-2024-16结果
受委托,由 (略) 举行的“永平县杉阳镇11处铺面公开招租”,于2024年12月25日10:00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http://**.cn/homepage)举行。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物 | 坐落于 | 3年起租价(万元) | 3年成交价(万元) |
标的一 | 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1-1-101号、1-1-102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 1.9260 | 1.9260 |
标的二 | 杉阳镇畜牧兽医工作站1-1-106号、1-1-107号商铺 | 1.9260 | 1.9260 | |
标的三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1号、1-1-102号、1-1-103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杉阳财政所 | 1.6500 | 1.6600 |
标的四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4号、1-1-105号、1-1-106号、1-1-107号商铺 | 2.2740 | 2.2740 | |
标的五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08号、1-1-109号、1-1-110号、1-1-111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杉阳财政所 | 2.0520 | 2.0520 |
标的六 | 杉阳镇杉阳财政所1-1-112号商铺 | 0.6240 | 流拍 | |
标的七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1号、1-1-102号、1-1-103号商铺 | 永平县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 | 4.6170 | 4.6170 |
标的八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4号、1-1-105号、1-1-106号商铺 | 6.6510 | 6.6510 | |
标的九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7号 | 1.4310 | 1.4310 | |
标的十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8号 | 1.6365 | 1.6365 | |
标的十一 | 杉阳镇自然资源管理所1-1-109号 | 1.6365 | 1.6365 |
二、成交结果公示期: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日17:00止。
三、如对以上公示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永平国有资本 (略) 、 (略) 、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永 (略) 投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永 (略) 电话(0872)* (略) 电话(0872)*
永平国有资本 (略) (0872)* (略) 电话(0872)*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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