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拍卖公告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4-70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9日 | ||||
标的 (略) | (略) (略) 解放东街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委托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夏回 (略) 机关 (略) 资产房产保障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政 (略) ( (略) (略) 解放西街361号) | ||||||
法人代表 | 方国斌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宁夏回 (略) 机关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现坐落 (略) 意志巷),建筑面积为95.08㎡,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为第2层,用途为商业服务。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6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2年4月17日。该标的目前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23日。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起拍价 | 人民币:*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5、该标的目前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23日,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未提供租赁合同参加竞拍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和产权变更,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5年1月9日17时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 ||||||
开户行 |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 ||||||
交纳账号 | *5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解放东街 | ||||||
拍卖时间 | 2024年1月10日10:00时 | ||||||
(略) 址 | http://**( (略)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地 址 | (略) (略) 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 女 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 | ||||||
拍卖项目编号 | 2024-70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9日 | ||||
标的 (略) | (略) (略) 解放东街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 (略) (略) (http://**)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委托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宁夏回 (略) 机关 (略) 资产房产保障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政 (略) ( (略) (略) 解放西街361号) | ||||||
法人代表 | 方国斌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宁夏回 (略) 机关 (略)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略) 解放东街14号楼2-8号营业房(现坐落 (略) 意志巷),建筑面积为95.08㎡,总层数3层,所在层数为第2层,用途为商业服务。该房屋分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69㎡,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2年4月17日。该标的目前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23日。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起拍价 | 人民币:*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资产、阻止拍卖协议签订、拒付价款及服务费、拒绝后续过户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拍卖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4、意向竞买人须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同时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受人须按照《竞买协议》的约定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5、该标的目前租赁,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23日,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未提供租赁合同参加竞拍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的由委托方承担,拍卖成交之后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需按照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移交和产权变更,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资产进行交接。 8、买受人对其所购得 (略) 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9、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拍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元 | ||||||
交纳时间 | 2025年1月9日17时前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 (略) | ||||||
开户行 | 农行银川金凤支行 | ||||||
交纳账号 | *54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3日 | ||||||
展示地点 | (略) (略) 解放东街 | ||||||
拍卖时间 | 2024年1月10日10:00时 | ||||||
(略) 址 | http://**( (略)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略) 、宁夏回 (略) 网站、 (略) 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 (略) | |||||
地 址 | (略) (略) 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马 女 士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成交后, (略) 缴纳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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