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叁叁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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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叁叁新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公告第二次

标的名称

青 (略) 70%股权

标的编号

N0118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 (略)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海 (略) 昆仑经 (略) 商业街213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石东泽

成立时间

2018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币种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58MTD9N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自产热水、蒸汽销售。空气源热泵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太阳能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兰煤 (略)

70%

2

大柴旦 (略)

30%

内部决议

青 (略) 股东会决议(2023年10月13日)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723.42

354.77

266.0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955.33

6030.61

2924.72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

5911.12

599.97

308.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度报表

7969.93

4951.56

3018.3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01-10月

5893.09

447.22

455.6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93.38

4568.19

3225.19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0月31日

评估机构

甘肃中评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及文件

(略) 政府国资委《 兰国资产权【2024】416号》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8214.89

4568.19

3646.7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兰煤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69EMU54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上仓镇南闵庄村西100米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2023.12.22)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兰州 (略) 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政府国资委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为 (略) 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后,方可查阅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并且须一次性查阅完毕,不可拍照、复印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转让方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

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

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 (略) 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略) 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成交后,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5. (略) 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重要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57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一次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并按《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

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应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本次转让活动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的存款证明文件(若为不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同一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

交易方式具体详见受让申请材料——竞价规则。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 (略) (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原件:保密协议、存款证明、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项目交易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

(3)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应由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800万元人民币,按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时限交纳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价格确认单》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按照《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相关规定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经理 * 陈经理 *

咨询电话

张经理 * 陈经理 *

咨询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其 他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青海

标的名称

青 (略) 70%股权

标的编号

N0118GQ*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412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 (略)

注册地(住所)

青海省海 (略) 昆仑经 (略) 商业街213号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石东泽

成立时间

2018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币种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758MTD9N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自产热水、蒸汽销售。空气源热泵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太阳能设备销售、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津兰煤 (略)

70%

2

大柴旦 (略)

30%

内部决议

青 (略) 股东会决议(2023年10月13日)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4723.42

354.77

266.0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8955.33

6030.61

2924.72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

5911.12

599.97

308.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度报表

7969.93

4951.56

3018.37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01-10月

5893.09

447.22

455.68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793.38

4568.19

3225.19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24年 10月31日

评估机构

甘肃中评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及文件

(略) 政府国资委《 兰国资产权【2024】416号》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8214.89

4568.19

3646.7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兰煤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069EMU54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上仓镇南闵庄村西100米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决议(2023.12.22)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 (略) (略) (以下统称“ (略) ”)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 (略) 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略) 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兰州 (略) 第二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政府国资委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为 (略) 商业秘密,意向受让方须向 (略) 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盖章签署的保密协议后,方可查阅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并且须一次性查阅完毕,不可拍照、复印相关材料。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利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及标的企业,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受让方报名且通过转让方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资料的全部内容,

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及标的企业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转让产权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

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3.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状况以现状为准, (略) 及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略) 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次转让股权涉及的标的及标的企业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4.成交后, (略) 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5. (略) 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受让方应自备 (略) 络竞价,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标的企业资产状况及“重要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257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一次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 (略)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约定,携带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因不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并按《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接受本转让公告的所有条款,

并承诺不低于转让挂牌价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应充分调研标的企业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该股权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本次转让活动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5.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无条件认可和接受标的企业现存所有债权债务、已签订的全部经济合同、以及其他应当继续承担或履行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提供本项目公告期内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的存款证明文件(若为不同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同一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

交易方式具体详见受让申请材料——竞价规则。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 (略) 提交 (略) (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原件:保密协议、存款证明、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项目交易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登记表、交易服务费发票信息登记表;

(3)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应由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 (略) 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为800万元人民币,按照《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的要求时限交纳至 (略) 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略) 将在项目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 (略) 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

,即在扣除意向受让方应向 (略) 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价格确认单》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的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因受让方的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资料造成转让方及 (略) 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未能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相关义务的其他情形。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按照《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相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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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张经理 * 陈经理 *

咨询电话

张经理 * 陈经理 *

咨询时间

公告期起始日09:00至公告期截止日17:00(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略) (略) 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其 他

1. (略) 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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