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川0704破1号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1川0704破1号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管理人已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四川 (略) 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2》处置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1、部分债权 (略) 理;
2、对外债权分配方案;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因债权人分布省内外,组织现场会议势必会增加债权人负担,也给债权人带来极大不便,因此,管理人提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如下:
管理人将本次债权人会议需报告和表决的文件、表决票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 (略) 站下载文件并表决。债权人应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表决票寄给管理人,或通过微信群传给管理人。 2025年1月15日管理人将在主席的监督下统计表决票,并将表决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布。为此,管理人建立了“国喜公司破产案件群”微信群,并将二维码复制放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由管理人通过短信通知债权人扫码进入微信群。
请债权人自行下载会议文件。
特此通知。
四川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
各位债权人:
管理人已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四川 (略) 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2》处置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管理人提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1、部分债权 (略) 理;
2、对外债权分配方案;
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因债权人分布省内外,组织现场会议势必会增加债权人负担,也给债权人带来极大不便,因此,管理人提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如下:
管理人将本次债权人会议需报告和表决的文件、表决票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 (略) 站下载文件并表决。债权人应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将表决票寄给管理人,或通过微信群传给管理人。 2025年1月15日管理人将在主席的监督下统计表决票,并将表决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公布。为此,管理人建立了“国喜公司破产案件群”微信群,并将二维码复制放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由管理人通过短信通知债权人扫码进入微信群。
请债权人自行下载会议文件。
特此通知。
四川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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