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闲置粮库房屋及土地出租公告
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闲置粮库房屋及土地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4KQCQ022
(略) 受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管理位于美林镇旺业甸粮库、金家店粮库、美林村粮库用房及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5
法定代表人:张明旭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住所:美林镇
标的 | 标的 名称 | 坐落 | 所在楼层 | 租赁年限 | 租赁 面积(㎡) | 年租金 评估价(元) | 1年租金起租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租步长值(元) |
1 | 喀喇沁旗美林镇旺业甸粮库用房及土地 | 新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11 | # | # | 3900 | 500 |
2 | 喀喇沁旗美林镇美林村粮库用房及土地 | 美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6792.93 | 4500 | 4500 | 900 | 500 |
3 | 喀喇沁旗美林镇金家店粮库用房及土地 | 金家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7157.89 | 7500 | 7500 | 1500 | 500 |
二、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已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三、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本次公开出租的房屋为平房及土地。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此次房屋出租期限为一年,但是出租方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可以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出合同终止要求10日内,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离,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必须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3、承租方在承租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一旦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竟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租成功,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及其他租赁要求
1、承租方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抵押。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
4、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不得破坏墙体,房屋内门窗、管道、线路出现损毁一律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同时要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调整。任何用途行为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否则出现任何消防以及安全问题,完全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需合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和出租单位管理,自己承担经营风险,坚决 (略) 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娱乐室、棋牌室等行业,坚决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性活动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得污染环境。出现以上问题,直接解除终止合同,并报告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租金交纳:上交租,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
7、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承租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 月10日17:00止。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喇沁旗美林镇
联系人:杨永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1、 (略) 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如果不竞价,直接将该承租方确定为租受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租受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承租方,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2、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见合同样本)。
八、竞租保证金的 (略) 置
(一)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以下任意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1、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
2、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3、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4、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金 (略)
开户行行号:#
注意:竞租人一定要先报名,之后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中汇入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出租价款的;
3、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4、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向美林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交纳租金。
开户名称: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帐 号:##
开 户 行: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楼子店信用社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 (略) 返还。
十、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成交后,受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结束后,将资 (略) 。
地址: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永 电 话:#
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合同样本.docx
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闲置粮库房屋及土地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4KQCQ022
(略) 受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管理位于美林镇旺业甸粮库、金家店粮库、美林村粮库用房及土地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5
法定代表人:张明旭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住所:美林镇
标的 | 标的 名称 | 坐落 | 所在楼层 | 租赁年限 | 租赁 面积(㎡) | 年租金 评估价(元) | 1年租金起租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租步长值(元) |
1 | 喀喇沁旗美林镇旺业甸粮库用房及土地 | 新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11 | # | # | 3900 | 500 |
2 | 喀喇沁旗美林镇美林村粮库用房及土地 | 美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6792.93 | 4500 | 4500 | 900 | 500 |
3 | 喀喇沁旗美林镇金家店粮库用房及土地 | 金家店村 | 平房、土地 | 1年 | 7157.89 | 7500 | 7500 | 1500 | 500 |
二、出租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出租已履行了政府审批程序,并且已批准。已对出租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三、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本次公开出租的房屋为平房及土地。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此次房屋出租期限为一年,但是出租方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可以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出租方提出合同终止要求10日内,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搬离,并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
2、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必须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3、承租方在承租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一旦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竟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租成功,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及其他租赁要求
1、承租方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抵押。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经营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评估费由承租方承担。
4、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不得破坏墙体,房屋内门窗、管道、线路出现损毁一律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同时要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调整。任何用途行为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否则出现任何消防以及安全问题,完全由承租方负责。
5、承租方需合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和出租单位管理,自己承担经营风险,坚决 (略) 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娱乐室、棋牌室等行业,坚决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业,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性活动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不得污染环境。出现以上问题,直接解除终止合同,并报告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租金交纳:上交租,一次性交纳一年租金。
7、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承租方按《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1 月10日17:00止。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4年12月26日8:30起至2025年1月10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喇沁旗美林镇
联系人:杨永
联系电话:#
七、交易方式
1、 (略) 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如果不竞价,直接将该承租方确定为租受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租受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1月13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承租方,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
2、标的成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合同》(见合同样本)。
八、竞租保证金的 (略) 置
(一)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以下任意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
1、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
2、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3、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
4、户名: (略) (略)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 (略) 赤峰金 (略)
开户行行号:#
注意:竞租人一定要先报名,之后向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中汇入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出租价款的;
3、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4、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5、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1、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向美林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交纳租金。
开户名称: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帐 号:##
开 户 行: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楼子店信用社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 (略) 返还。
十、承租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成交后,受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结束后,将资 (略) 。
地址:喀喇沁旗美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永 电 话:#
发布单位: (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5:合同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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