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闽0303破51号莆田市涵江电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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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303破51号莆田市涵江电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根据游秀妹的申请,作出(2024)闽03破申252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涵江电商 (略) (以下简称:电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 (略) (略) (略) 审理。 (略)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2024)闽0303破51-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 (略) 莆田分公 (略) 涵江电商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涵江电商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3时00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一债会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根据会议上的表决统计情况,共发出3张表决票,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1、《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的表决情况为: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3、《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4、《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一债会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2、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3、通过《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

4、通过《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

5、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示。

(略) 涵江电商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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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电商产业破管字第19号-一债会决议.pdf 下载
, (略) ,莆田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2024年11月15日, (略) (略) 根据游秀妹的申请,作出(2024)闽03破申252号民事裁定书,裁 (略) 涵江电商 (略) (以下简称:电商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 (略) (略) (略) 审理。 (略) (略) (略) 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2024)闽0303破51-1号决定书,指定重庆 (略) 莆田分公 (略) 涵江电商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涵江电商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3时00分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一债会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根据会议上的表决统计情况,共发出3张表决票,收到表决票3张,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1、《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的表决情况为: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2、《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3、《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4、《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5、《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情况为: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3人,占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3人的100%,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一债会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2、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变价方案》

3、通过《关于追缴 (略) 置方案》

4、通过《关于追究相关清算义务人清算 (略) 置方案》

5、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示。

(略) 涵江电商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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