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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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2房

荔湾区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如为企业法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出租条件

    1.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并负担物业管理费用。
    2. (略) 络多次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承租方需按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 (略) 账号,在挂牌有效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选择报名本项目,并将纸质报名材料现场提交至我司(地址: (略)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04),网站账户名称必须与现场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如有委托情况,账户名称必须与委托人名称一致,并在现场登记的时候提交相关授权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以上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交出租方留存。
    3.本项目由广州机场 (略) 受理招租事宜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缴交投标保证金至广州产交所指定账户。超出规定时间未缴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竞价(请注意项目的竞价开始时间)。
    4.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后,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合同(模板详见附件,最终签订版本以签订时出租方提供的版本为准)同时缴纳首年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首年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竞租成功资格,承租方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末年月租金的3倍;
    2.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需承担物业管理费和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
    4.承租方需按照属地相关政策管理规定规范运营出租标的,如发生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5.承租方需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7.本出租标的权证记载的权属为广州机场 (略) (即实际产权人),租赁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机场 (略) ,该出租行为已获得实际产权人的授权。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产权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荔湾区西华路冼家庄17号102房 【企业自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承租方资格

    1.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意向承租方如为企业法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出租条件

    1.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并负担物业管理费用。
    2. (略) 络多次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承租方需按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 (略) 账号,在挂牌有效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选择报名本项目,并将纸质报名材料现场提交至我司(地址: (略)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4404),网站账户名称必须与现场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如有委托情况,账户名称必须与委托人名称一致,并在现场登记的时候提交相关授权材料)。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本人的指模并签名,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本人提供”。
    以上所涉及到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复印件交出租方留存。
    3.本项目由广州机场 (略) 受理招租事宜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截止日17:00前)缴交投标保证金至广州产交所指定账户。超出规定时间未缴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竞价(请注意项目的竞价开始时间)。
    4.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后,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合同(模板详见附件,最终签订版本以签订时出租方提供的版本为准)同时缴纳首年月租金及租赁保证金,首年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 (略) 络竞价成交确认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竞租成功资格,承租方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末年月租金的3倍;
    2.承租方不得擅自整体转租,需以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需承担物业管理费和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
    4.承租方需按照属地相关政策管理规定规范运营出租标的,如发生信访维稳等群体性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5.承租方需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6.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7.本出租标的权证记载的权属为广州机场 (略) (即实际产权人),租赁合同签署主体为广州机场 (略) ,该出租行为已获得实际产权人的授权。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或向产权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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