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车位划线及配套标识增设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略) (略) (略) (略) 车位划线及配套标识增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 | (略) (略) 车位划线及配套标识增设采购项目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00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批 | |||||||||||||||||||||||||||||||||||||||||||||||||||||||||||||||
采购要求 |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安装、销售:交通设施、道路标志、停车场设施产品; (略)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停车场设计与施工等相关资质),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二、项目清单及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 项目清单:
2.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价格、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税金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3.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未列明,而实际项目又需要的内容,视同已包含的报价中。 4.本项目采取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书中“2. 项目清单” 分别进行单价报价,单价将在中标后用作结算,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项目要求的单价上限价;响应供应商的单价报价乘以数量(估算)得出汇总总价,汇总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以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无 (略) 理。 三、交货期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分第一、二阶段进行交货及施工,各个施工阶段工期为自接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交货事项 1.交货地点: (略) (略) 内。 2.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及时交付,补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质量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提供安装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货物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的货物为来源合法的、全新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已确认的数量、材料要求提供,发现使用劣质材料或以次充好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严格按照采购人用户需求要求进行安装,主材及关系到安装效果的材料在需经采购人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为该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4.货物质量、安装标准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交通规范及标准要求,安装过程中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安全管理规范及标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施工围蔽,并做好安全提醒工作。 5.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安装的要求, (略) 的规章制度,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6.成交供应商安装时需对各安装现场内的装修、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安装中因施工不当造成场地及现场的设备设施损坏,由采购人在合同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7.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8.项目安装的临水、临电由采购人提供接驳口,接驳口以外的范围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 9.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现场的清洁卫生,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 (略) 倾倒或留在现场,不能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营业。未按要求清理的,由采购人在合同货款中扣除相应的垃圾清运及清洁费用。 10.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的现场所有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1.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该项目给第三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自货物安装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性能须符合合同及满足用户需求所列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 3.质保期内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期满后,如采购人需要,应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在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略) 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一规格同一品质档次的产品配件或代用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七、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合同、相关采购需求书要求进行核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规格参数和质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必须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安装位置、方式不符合采购人需求,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物品的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用料与生产工艺或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要求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退换货物,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不能按时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另行安排人员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扣罚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 (略) 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 (略) 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分期付款方式,第一、二阶段送货及施工完毕,分别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的结算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确认无误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95%。 2.实际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两个阶段结算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12-26 17:30:00至2025-01-02 17:00:0 (略) (http://**)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 (略) 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 (略) (http://**), (略) 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 (略) 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4-12-26 17:30:00~2025-01-02 17:0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需将纸质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整份上传系统并将纸质原件于2025-1-3日 8:30前 (略) (略) 内科楼九楼招采办。)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0-#-842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转1
2024年12月26日
(略) (略) (略) (略) 车位划线及配套标识增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价(公开)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预算金额(元):#.00
2.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名称 | (略) (略) 车位划线及配套标识增设采购项目 | 采购单价预算(元) | #.00 | |||||||||||||||||||||||||||||||||||||||||||||||||||||||||||||||
采购数量 | 1 | 采购单位 | 批 | |||||||||||||||||||||||||||||||||||||||||||||||||||||||||||||||
采购要求 |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研发、安装、销售:交通设施、道路标志、停车场设施产品; (略)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停车场设计与施工等相关资质),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 二、项目清单及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结算总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 项目清单:
2.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价格、人工费、安装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车费、配合费、检测费、配送费、税金及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3.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未列明,而实际项目又需要的内容,视同已包含的报价中。 4.本项目采取响应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书中“2. 项目清单” 分别进行单价报价,单价将在中标后用作结算,单价报价不能超过项目要求的单价上限价;响应供应商的单价报价乘以数量(估算)得出汇总总价,汇总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以上报价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无 (略) 理。 三、交货期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分第一、二阶段进行交货及施工,各个施工阶段工期为自接到采购人下单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交货事项 1.交货地点: (略) (略) 内。 2.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将货物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如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补货、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及时交付,补货、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质量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提供安装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货物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的货物为来源合法的、全新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和环保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已确认的数量、材料要求提供,发现使用劣质材料或以次充好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严格按照采购人用户需求要求进行安装,主材及关系到安装效果的材料在需经采购人确认。 ★3.成交供应商应为该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员伤亡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4.货物质量、安装标准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交通规范及标准要求,安装过程中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安全管理规范及标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施工围蔽,并做好安全提醒工作。 5.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安装的要求, (略) 的规章制度,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及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6.成交供应商安装时需对各安装现场内的装修、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安装中因施工不当造成场地及现场的设备设施损坏,由采购人在合同货款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 7.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 8.项目安装的临水、临电由采购人提供接驳口,接驳口以外的范围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水电费由采购人负责。 9.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现场的清洁卫生,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 (略) 倾倒或留在现场,不能影响采购人的正常营业。未按要求清理的,由采购人在合同货款中扣除相应的垃圾清运及清洁费用。 10.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出的现场所有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1.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该项目给第三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为自货物安装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性能须符合合同及满足用户需求所列的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换货。 3.质保期内非用户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期满后,如采购人需要,应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4.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在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 (略) 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同一规格同一品质档次的产品配件或代用品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七、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将货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有权按照采购合同、相关采购需求书要求进行核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对货物的规格参数和质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必须满足用户需求的要求,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安装位置、方式不符合采购人需求,或出现其他不符合采购文件、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有权拒付该批物品的费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货物如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用料与生产工艺或用户需求书技术参数要求导致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退换货物,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要求限期整改至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赔偿采购人不能按时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采购人可另行安排人员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扣罚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 (略) 或以上的质检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由成交供应 (略) 置与原知识产权所有者协商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按分期付款方式,第一、二阶段送货及施工完毕,分别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有效的结算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确认无误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95%。 2.实际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3.两个阶段结算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
二、报名及响应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12-26 17:30:00至2025-01-02 17:00:0 (略) (http://**)电子化采购系统参与采购项目。
本 (略) 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应 (略) (http://**), (略) 站右上方“注册”进入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化采购系统后,即可进入系统选择报名项目,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参与并提交响应内容,即报名成功。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供应商应根据公告的要求,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报价时间内进入交易系统对项目做出报价,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2.供应商提交报价应满足采购需求。若实际与承诺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 (略) 理。
3.报价次数:1次
注: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设置的报价次数基础上再次发起报价,收到报价通知的供应商按采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系统将以前一次报价响应内容为最终报价响应内容。
4.报价时间:2024-12-26 17:30:00~2025-01-02 17:00:00
5.是否下浮率报价:否
6.是否要提交报价(清单)文件:是(需将纸质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整份上传系统并将纸质原件于2025-1-3日 8:30前 (略) (略) 内科楼九楼招采办。)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60-#-8420
五、平台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工
联系电话:#转1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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