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182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粤01破182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略) 于2024年6月24日裁定受理酷末(广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粤01破申336号】,并于2024年7月1日指定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担任酷末(广州) (略) 管理人【案号:(2024)粤01破182号】,负责人为高艳岚。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1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酷末(广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略) (略) 于2024年6月24日裁定受理酷末(广州) (略) 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4)粤01破申336号】,并于2024年7月1日指定广东明思律师事务所担任酷末(广州) (略) 管理人【案号:(2024)粤01破182号】,负责人为高艳岚。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总额为人民币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1月1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酷末(广州)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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