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25-01/汇商汽车7/二手车交易中心E馆3楼E3-3使用权取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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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25-01/汇商汽车7/二手车交易中心E馆3楼E3-3使用权取得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5-01/汇商汽车7/二手车交易中心E馆3楼E3-3使用权取得资格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二手车交易中心部分商位入场资格,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到期后商位由出让方无条件收回。具体的商位号、用途、商位面积、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情况详见《出让清单》。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在本次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 (略)  (略) 调整,如市场搬迁涉及行业调整,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租赁协议书自动终止,竞得人的商位租金和其它费用(不含入场资格费),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入场资格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4、商位协议签订: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出让方统一通知竞得人签订《商位租赁协议书》。 5、商位交付时间:待竞得人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商位租赁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后宅街道义浦二线1000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28EC7H0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2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入场资格费、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出让相关条件 1、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2、本次采用“入场资格费+租金”的收费方式。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租金不递增。租金:详见《清单》。 3、履约保证金:详见《清单》。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4、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水、 (略) 场相关规章制度缴纳。 5、所有标的须按约定行业用途使用,汇商汽车1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需为精品车;汇商汽车2-7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为中低端车辆。 6、汇商汽车1标的给予竞得人1个月(30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汇商汽车2-7标的给予竞得人15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 二、遴选方案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04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2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W25-01)清单.xls义乌汽车交易中心商位租赁协议书(样本).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楼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W25-01/汇商汽车7/二手车交易中心E馆3楼E3-3使用权取得资格
    资产来源 其他
    其他 受委托,向社会公开出让二手车交易中心部分商位入场资格,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到期后商位由出让方无条件收回。具体的商位号、用途、商位面积、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情况详见《出让清单》。其中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在本次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 (略)  (略) 调整,如市场搬迁涉及行业调整,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商位租赁协议书自动终止,竞得人的商位租金和其它费用(不含入场资格费),按实际使用时间(量)计算。 2、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标的物的面积目前以公告面积为准,本次结算时不作调整,竞得人不得以面积不足等原由提出退还入场资格费成交款或补足数量等要求。 4、商位协议签订: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出让方统一通知竞得人签订《商位租赁协议书》。 5、商位交付时间:待竞得人交清全部款项并签订《商位租赁协议书》后按出让方要求交付。 6、凡参加竞价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交易所对出让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察看并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标的物、接受本次出让的有关条款并愿对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标的物及本次活动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后宅街道义浦二线1000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28EC7H0H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2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交纳入场资格费、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等(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出让相关条件 1、本次出让的入场资格期限为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2、本次采用“入场资格费+租金”的收费方式。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租金不递增。租金:详见《清单》。 3、履约保证金:详见《清单》。履约保证金于使用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4、入场资格出让期限内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水、 (略) 场相关规章制度缴纳。 5、所有标的须按约定行业用途使用,汇商汽车1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需为精品车;汇商汽车2-7标的竞得人竞得后摆放的车辆档次为中低端车辆。 6、汇商汽车1标的给予竞得人1个月(30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汇商汽车2-7标的给予竞得人15个自然日免租金装修期。 二、遴选方案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方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本次公开出让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04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2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W25-01)清单.xls义乌汽车交易中心商位租赁协议书(样本).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579-(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楼先生 电话 (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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