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3号首层101房物业
(略) (略) (略) 3号首层101房物业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1600.0 ㎡
2025-01-10
3 年
工业仓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
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具体管理费细则由租赁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第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略) 3号首层101房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60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标的物业出租面积为1600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函》第13条。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7465.22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仓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保科力医药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05-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成交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 3.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 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 (略) 房屋租赁合同》及《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等成交文件,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剩 (略) 退还。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如为出租方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6.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 7.意向方(含原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重大事项提示函》。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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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仅企业法人提供); (5)已签署的《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上述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6)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中国公民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已签署的《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上述文件须每页签名按手印或末页签名按手印并按骑缝手印); (5)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物业租赁承诺书》。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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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略) (略) (略) 3号首层101房物业
GZ2024DG(略)
元/月/总面积
1600.0 ㎡
2025-01-10
3 年
工业仓储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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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租金不含管理费(具体管理费细则由租赁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承租方将首月租金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此后,每月租金于当月的第10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略) 3号首层101房物业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600.0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标的物业出租面积为1600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详见《重大事项提示函》第13条。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略) 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7465.22平方米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仓库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广州保科力医药 (略)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占用 | 租赁期情况 | 原租赁期内,原租赁合同期限:2025-05-31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并按本信息公告的报价方式、交易条件规定行使优先权。 |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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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须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自广州产权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成交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 3.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 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5.成交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诚意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诚意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诚意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 (略) 房屋租赁合同》及《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等成交文件,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4)承租方按约定签订《 (略) 房屋租赁合同》、《 (略) 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最终版本,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保证金的一部分,剩 (略) 退还。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官网(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如为出租方名下物业承租方(含已退租者),必须是在合同期内遵守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服从出租方管理者才具有报名资格,否则一经查出不得参与; 4.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5.意向方如为企业法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6.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 7.意向方(含原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 前缴纳诚意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重大事项提示函》。 |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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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人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仅企业法人提供); (5)已签署的《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上述文件须加盖骑缝章); (6)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中国公民应提交: (1)意向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已签署的《重大事项提示函》及《物业租赁承诺书》(详见附件,上述文件须每页签名按手印或末页签名按手印并按骑缝手印); (5)广 (略) 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物业租赁承诺书》。 |
出租方名称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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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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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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