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东环南路站A口3-1号地块出租项目3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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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号线东环南路站A口3-1号地块出租项目3年租赁权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A口3-1号地块出租项目3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31.(略)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略)
保证金 (略)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12-23 至 2025-01-06 租期
业主 (略)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略)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23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1-06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该标的仅作为停车场使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和出租方同意或审批,不会搭建建(构)筑物,不作为易燃物品生产场所,禁止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堆放及存储。

④承租方明确知晓场地内无任何与经营业态相关的设施设备,未通水通电。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承租场地内的消防、工商、税务、通讯、环保、水、电、网络、气、有线电视等承租方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开户及开通等手续,期间产生的费用(含使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⑤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地块内搭建建(构)筑物。承租方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手续,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搭建。

⑥承租方应在运营前提供本合同约定业态所必须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复,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证照、许可批复真实有效,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合同。证照、许可批复如需变更的,应提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承租方应当及时将更新后证照、许可批复的复印件送达出租方。

⑦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 (略) 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等,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场地且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⑧遇地块开发出让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时,无法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对外出租,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承租方承诺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清理并交还场地,不得以任何事由拖延,承租方承诺放弃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或费用(如土地平整、设备拆卸安装等)的权利,且该承诺系永久有效、不附条件且不可撤销。

⑨本标的无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的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3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叶老师,0574-(略)。 (略) (略) 邱隘镇,东至公交场站, (略) , (略) ,北 (略) 站A口3-2号地块。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评议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30分。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具体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含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出租方案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二)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三)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 (略)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A口3-1号地块 (略)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邱隘镇,东至公交场站, (略) , (略) ,北 (略) 站A口3-2号地块。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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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A口3-1号地块出租项目3年租赁权
租赁底价 31.(略)万元 项目编号 NB2024ZL(略)
保证金 (略)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挂牌时间 2024-12-23 至 2025-01-06 租期
业主 (略) (略) (略)
项目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 浙江省- (略) (略) 类型 公房出租
特色 出租面积(平方米)
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
租期结束时间 租期
免租期 目前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2-23 挂牌截止时间 2025-01-06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特别提示:

①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最终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办理营业执照等所有合法使用本标的房屋的风险和成本,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承租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协议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②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策的允许范围内,请意向承租方提前了解政策法规。

③该标的仅作为停车场使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和出租方同意或审批,不会搭建建(构)筑物,不作为易燃物品生产场所,禁止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场、堆放及存储。

④承租方明确知晓场地内无任何与经营业态相关的设施设备,未通水通电。承租方应自行办理承租场地内的消防、工商、税务、通讯、环保、水、电、网络、气、有线电视等承租方经营、使用所需的全部审批、开户及开通等手续,期间产生的费用(含使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⑤承租方未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地块内搭建建(构)筑物。承租方如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自行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手续,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搭建。

⑥承租方应在运营前提供本合同约定业态所必须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复,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证照、许可批复真实有效,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无责解除合同。证照、许可批复如需变更的,应提前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承租方应当及时将更新后证照、许可批复的复印件送达出租方。

⑦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 (略) 域内的一切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等,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场地且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⑧遇地块开发出让或出租方上级单位需要改变出租地块用途时,无法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对外出租,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承租方承诺在收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清理并交还场地,不得以任何事由拖延,承租方承诺放弃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补偿、赔偿或费用(如土地平整、设备拆卸安装等)的权利,且该承诺系永久有效、不附条件且不可撤销。

⑨本标的无权证。

2.申购保证金说明:

①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A.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B.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C.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D.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本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本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承租方的责任。

③承租方的申购保证金退回: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5-7个工 (略) 退回。

④未成交人的申购保证金退回:确定承租方后的5-7个工 (略) 退回。

3.交易服务费收取:

承租方需向宁波 (略) 按首年租金1.5%支付交易服务费。

4.交易流程:

①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的15:00。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②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3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叶老师,0574-(略)。 (略) (略) 邱隘镇,东至公交场站, (略) , (略) ,北 (略) 站A口3-2号地块。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土地状况和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其他要求。

③评议时间:2025年1月7日9点30分。

④承租方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5.具体事项详见租赁合同,评议文件(含租赁合同模板)详见附件。

出租方案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其他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二)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三)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略) 上报名 允许
竞价开始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
申购保证金 本 (略) 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略)元。 履约保证金 (略)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 (略) 账号:(略)0055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
资产信息
资产名称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A口3-1号地块 (略) 浙江省-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邱隘镇,东至公交场站, (略) , (略) ,北 (略) 站A口3-2号地块。 所属单位
管理单位 权属证明
面积(㎡) 资产概述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316室 (略) 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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