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房产招租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 |
---|---|
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房产招租 |
挂牌价 | 40.#元 |
保证金 | #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1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房产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 (略) (略) (略) 32号福建师范大学 (略) 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166平方米。普通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5月31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看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1-#)。
三、租赁用途
仅限作为经营金融类业务范围,不得做出对福建师范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
2.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拖欠租金、租赁水电费等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物的现有装修状况完整,以标的物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及政府、社区等部门要求缴纳的税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3.租赁标的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或未能竞得的,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办理该租赁标的腾退手续,及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1年租金)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收款人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开户银行: (略) 仓山支行,银行账号:#),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1年租金)全额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所发生的装修及修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水、排污、各类管线、各类设施等),出租方概不负责,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更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外观、承重部位、主体结构或任何附属设施。承租方任何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的启动以及改造、装修方案(含图纸)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并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但此审核不代表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合法性、合理性及其质量的认可。装修改造应依法依程序向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备报批或申报验收的,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完成报备报批或报验手续,并取得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或验收文件,出租方给予积极配合。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的相关报备报批报验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二次装修、升级改造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对装修改造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环保达标等事项负责,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装修、改造完工后,需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电容量。
5.承租方在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进行经营活动前,必须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与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与承租方仅是租赁关系,承租方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形式的债权债务及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应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和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及其它规定,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9.承租方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命名、冠名不得冠用“福建师范大学(含简称)”名称。
10.承租方应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费用由承租方自理。若造成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或屋内设施损毁、丢失的,承租方应照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11.租赁期间,除承租方为办公或商业所作的必要广告外,承租方不得以其租赁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方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承租方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12.承租方必须严格保证用水、用电安全规范,自觉接受供水、供电部门及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应通知有关水电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收费标准按福建师范大学后 (略) 的收费标准执行。
1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标的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或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视为转租);同时,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 (略) 于良好状态。
14.承租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保洁工作。
15.如原承租方成交,则无装修免租期;如非原承租方成交,则承租方享有15天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起算时间为: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装修免租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1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3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1-#、#、#;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 |
---|---|
名称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房产招租 |
挂牌价 | 40.#元 |
保证金 | #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5-01-16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房产招租。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第四年、第五年每年年租金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 (略) (略) (略) 32号福建师范大学 (略) 内,产权证尚未办理,面积约166平方米。普通装修。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5年5月31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注:以上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看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1-#)。
三、租赁用途
仅限作为经营金融类业务范围,不得做出对福建师范大学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境内企业,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
2.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拖欠租金、租赁水电费等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物的现有装修状况完整,以标的物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根据国家法规各自承担,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电视电话宽带、消防及政府、社区等部门要求缴纳的税费等一切其它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3.租赁标的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或未能竞得的,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办理该租赁标的腾退手续,及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1年租金)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转账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收款人名称:福建师范大学,开户银行: (略) 仓山支行,银行账号:#),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承租方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1年租金)全额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所发生的装修及修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水、排污、各类管线、各类设施等),出租方概不负责,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改建或更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外观、承重部位、主体结构或任何附属设施。承租方任何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的启动以及改造、装修方案(含图纸)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并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但此审核不代表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合法性、合理性及其质量的认可。装修改造应依法依程序向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备报批或申报验收的,承租方必须自行负责完成报备报批或报验手续,并取得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或验收文件,出租方给予积极配合。二次装修、升级改造的相关报备报批报验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二次装修、升级改造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对装修改造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环保达标等事项负责,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装修、改造完工后,需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承租方对租赁标的装修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安全系数”必须低于配电房输出的电容量。
5.承租方在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进行经营活动前,必须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与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出租方与承租方仅是租赁关系,承租方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形式的债权债务及任何连带责任。
6.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应按规定缴纳水电费和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7.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及其它规定,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自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无条件接受社会和出租方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及损失(包括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一律由承租方负责。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9.承租方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命名、冠名不得冠用“福建师范大学(含简称)”名称。
10.承租方应对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费用由承租方自理。若造成综合体育馆一层部分用房或屋内设施损毁、丢失的,承租方应照价赔偿或予以修复。
11.租赁期间,除承租方为办公或商业所作的必要广告外,承租方不得以其租赁标的为载体承接第三方的广告、标识、文字等宣传广告。承租方如需申请制作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标识或广告,应事先将制作方案书面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
12.承租方必须严格保证用水、用电安全规范,自觉接受供水、供电部门及出租方的管理和监督。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应通知有关水电部门进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水、电费收费标准按福建师范大学后 (略) 的收费标准执行。
13.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租赁标的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或改变用途(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合作、承包等均视为转租);同时,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 (略) 于良好状态。
14.承租方应爱护公共设施,做好公共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保洁工作。
15.如原承租方成交,则无装修免租期;如非原承租方成交,则承租方享有15天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起算时间为: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物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装修免租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16.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17.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七、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16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3月31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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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 (略) (略) 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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