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用地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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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仲土用地挂号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仲土挂告 [2024] 040号 挂牌编号: 惠仲土(用地)挂[2024]050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534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69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略) (略) 仲恺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C-046-08-02 建筑系数: ≥40
土地位置: 惠州潼湖生 (略) 科融新城(潼湖科技城)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S≤*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容积率: 1.6≤R≤2.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0≤绿地率≤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根据《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约定和《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关于印发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3]330号)》、《仲 (略) 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惠仲自然资[2023]341号)》文件精神,项目可引进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等行业及其上下游的产业项目,可分割转让面积为产业用房面积的30%,自持比例为产业用房面积的70%;若项目招商引入企业总数的50%以上为专精特新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建设标准,项目可分割转让面积为产业用房面积的70%,自持比例为产业用房面积的30%;

(四)该项目公园绿地ZKC-046-08-01地块无偿划拨至惠州潼湖生 (略) 管理委员会,并由其进行配建;

(五)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 (略) 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 (略) (略) 场 (略)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交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经济发 (略) 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 (略) 签订《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九)该项目由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 (略) 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仲土挂告 [2024] 040号 挂牌编号: 惠仲土(用地)挂[2024]050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5345 竞买保证金(万元): 1069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2): *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略) (略) 仲恺高新技术产 (略) 分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C-046-08-02 建筑系数: ≥40
土地位置: 惠州潼湖生 (略) 科融新城(潼湖科技城)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S≤*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容积率: 1.6≤R≤2.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0≤绿地率≤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宗地总面积:*㎡(其中使用权面积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根据《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约定和《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关于印发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惠市自然资[2023]330号)》、《仲 (略) 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的通知(惠仲自然资[2023]341号)》文件精神,项目可引进医疗器械、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等行业及其上下游的产业项目,可分割转让面积为产业用房面积的30%,自持比例为产业用房面积的70%;若项目招商引入企业总数的50%以上为专精特新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广东省高标准厂房设计规范》建设标准,项目可分割转让面积为产业用房面积的70%,自持比例为产业用房面积的30%;

(四)该项目公园绿地ZKC-046-08-01地块无偿划拨至惠州潼湖生 (略) 管理委员会,并由其进行配建;

(五)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六)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七)非仲 (略) 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 (略) (略) 场 (略)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交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经济发 (略) 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 (略) 签订《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九)该项目由惠州仲 (略)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 (略) 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 (略)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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