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破16号关于召开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云01破16号关于召开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略) (略) 公告

(2024)云01破16号

本院根据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申请 于2024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29日指定云南海合 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管理 人。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5年2月7日前,向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337号云南 日报大厦8层;联系人1:陈雯#;联系人2:彭俊 伟#;邮编:#)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 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 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 有人应当向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管理人清 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时在 (略) 五华 (略) 337号云南日报大厦8层召开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 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 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 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

特此公告

202年12月27日


,云南

(略) (略) 公告

(2024)云01破16号

本院根据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申请 于2024年11月29日裁定受理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29日指定云南海合 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管理 人。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债权人应于 2025年2月7日前,向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管理人(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337号云南 日报大厦8层;联系人1:陈雯#;联系人2:彭俊 伟#;邮编:#)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 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 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 有人应当向云南云天化深泓新 (略) 管理人清 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2月14日下午14时在 (略) 五华 (略) 337号云南日报大厦8层召开云南云天化深泓新能源科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 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 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 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 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函。

特此公告

202年12月27日


,云南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