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 转让方代码 | *12M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4-12-30——2025-01-13 17时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 (略) | 山西省- (略) - (略) | 在 (略) 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招租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房屋招租房屋。请各意向受让方于实地亲自查看,一切资产状态、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 (略) (略) 登录报名。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1.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2.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保证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控制度。 五、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 (略) 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承租方投标意味认可接受房屋现状,承租后不能改动主体结构。承租方对商铺的改造、设施铺设等房屋基础性改造、装潢均需要委托方同意批准;商铺承租到期后,一切对商铺的改造装潢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资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八、意向受让 (略) 络竞 (略) 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承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本次招租项目租期为一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本次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租金一半,6月30日支付剩余租金)。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彭先生(*),请工作时间联系。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18号综合商务楼 | 转让底价 | *.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底价 | *.00元/年 | ||
竞价时间 | 2025-01-14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354-* |
项目名称 |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房屋招租 | ||
项目编号 | JZCQJY* | 项目类别 | 资产租赁 |
转让方名称 |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 转让方代码 | *12M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4-12-30——2025-01-13 17时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 (略) | 山西省- (略) - (略) | 在 (略) 站公告的链接 | http://**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招租 (略) 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略) 房屋招租房屋。请各意向受让方于实地亲自查看,一切资产状态、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山西省公 (略) 场主体库(http://**)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凭借CA数字 (略) (略) 登录报名。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1.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6530-200 2.北京 (略) 网址:http://**,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以汇入我中心指定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保证 (略) 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控制度。 五、本标的招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 (略) 公共 (略) 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承租方投标意味认可接受房屋现状,承租后不能改动主体结构。承租方对商铺的改造、设施铺设等房屋基础性改造、装潢均需要委托方同意批准;商铺承租到期后,一切对商铺的改造装潢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资产)分租、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八、意向受让 (略) 络竞 (略) 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 (略) 产权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 (略) 产权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九、承 (略) 络竞价后三个工作 (略) 产权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十、本次招租项目租期为一年,从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本次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一付(合同签订时支付合同租金一半,6月30日支付剩余租金)。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彭先生(*),请工作时间联系。 | ||
标的名称 | (略) (略) 18号综合商务楼 | 转让底价 | *.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底价 | *.00元/年 | ||
竞价时间 | 2025-01-14 10:00 | ||
交易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
联系人 | 郝先生 | 联系电话 | 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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