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倴出告字2024第19号出让公告-出让公示
滦南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 ||||||||||||
倴出告字(2024)第19号 | ||||||||||||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租赁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租赁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5年) | 保证金(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19-1 | 滦南经 (略) (略) 湘江大道以东、松山大街以北 | *.28 | 81.19 | 工业用地 | 5 | ≥3750 | ≥0.9 | ≥40% | ≤20% | ≤24 | 3.* | 273.47 |
19-2 | 滦南县嘴东经 (略) 湘江大道以东 | 3332.34 | 5 | 工业用地 | 5 | ≥3750 | ≥0.9 | ≥40% | ≤20% | ≤24 | 3.* | 16.84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
三、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挂牌租赁时间: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7日 | ||||||||||||
六、挂牌租赁地点: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三楼) | ||||||||||||
七、有意者可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7日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了解详细情况,领取出让文件。 | ||||||||||||
八、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表人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6时(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
九、本次挂牌租赁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请自行踏勘。 | ||||||||||||
十、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 (略) 场网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 ||||||||||||
联系地址:滦南县行政审批中心自然资 (略) 窗口(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刘女士 | ||||||||||||
2024年12月28日 | ||||||||||||
滦南县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 |||||||||||||
倴出告字(2024)第19号 | |||||||||||||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自然资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租赁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租赁年期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5年) | 保证金(万元) | ||||||
平方米 | 亩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19-1 | 滦南经 (略) (略) 湘江大道以东、松山大街以北 | *.28 | 81.19 | 工业用地 | 5 | ≥3750 | ≥0.9 | ≥40% | ≤20% | ≤24 | 3.* | 273.47 | |
19-2 | 滦南县嘴东经 (略) 湘江大道以东 | 3332.34 | 5 | 工业用地 | 5 | ≥3750 | ≥0.9 | ≥40% | ≤20% | ≤24 | 3.* | 16.84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
三、详细规划指标要求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
五、挂牌租赁时间:2025年1月18日——2025年2月7日 | |||||||||||||
六、挂牌租赁地点: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三楼) | |||||||||||||
七、有意者可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7日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了解详细情况,领取出让文件。 | |||||||||||||
八、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表人委托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相关资料, (略)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6时(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 |||||||||||||
九、本次挂牌租赁不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请自行踏勘。 | |||||||||||||
十、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 (略) 场网上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 |||||||||||||
联系地址:滦南县行政审批中心自然资 (略) 窗口(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楼西附楼二楼)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刘女士 | |||||||||||||
2024年12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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