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0117破3号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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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0117破3号武汉胜翔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略) 破产清算案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略) 于2022年8月15日裁定受理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9月6日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所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鉴于《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方案》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债权审核工作未全部完成且后续有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 (略) 的债权进行审核,同时为了加快破产进度,节 (略) 置成本,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现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 (略) 于2025年1月13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内容为核查债权。请各债权人认真阅读本通知书及附件二《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须知》。相关文件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按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资料中填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各债权人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发送至各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若债权人联系地址或联系人有变化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吴律师,电话:(略),*@*63.com)进行更新。对于无法送达或拒签的债权人,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该等债权人自行承担。

(略) 第三次债权会议通知(本通知),由管理人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供全体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查阅。管理人完成上述资料上传后,亦同时通过已留存的联系方式通知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流程简介》

附件二: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附件
胜翔建设三债会会议通知.pdf 下载
,武汉

(略) 破产清算案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略) 于2022年8月15日裁定受理 (略) (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9月6日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所事务所担任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鉴于《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方案》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债权审核工作未全部完成且后续有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 (略) 的债权进行审核,同时为了加快破产进度,节 (略) 置成本,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现管理人通知各债权人: (略) 于2025年1月13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内容为核查债权。请各债权人认真阅读本通知书及附件二《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须知》。相关文件管理人将于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按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资料中填列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各债权人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发送至各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若债权人联系地址或联系人有变化的,请及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联系方式:吴律师,电话:(略),*@*63.com)进行更新。对于无法送达或拒签的债权人,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该等债权人自行承担。

(略) 第三次债权会议通知(本通知),由管理人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供全体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查阅。管理人完成上述资料上传后,亦同时通过已留存的联系方式通知债权人,请各位债权人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流程简介》

附件二: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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