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标准砂厂二号水塘地块招租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平潭标准砂厂二号水塘地块。租赁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 | 地址 | 招租面积(亩) | 招租期限 | 土地现状 | 首年年租金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平潭标准砂厂二号水塘地块 | 平潭中山大道西侧,下洋村与马腿 (略) | 约254.85 | 4年 | 坑塘水面 | # | # |
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上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为管护土地,无土地证,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1.2.租赁期限:4年,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土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3.挂牌价(租金底价):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具体详见本公告1.1.项《租赁标的情况表》。
1.4.租赁用途( (略) ):符合法律规定的业态。承租方对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土地相关要求。租赁标的不得进行工业生产、家禽宰杀等对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若作为商业经营的,应当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以任何项目名义盗采砂土,违法者将被移送执法机关。承租方须 (略) 域进行封闭管理。
1.5.市场培育期: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为首年前6个月)。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该费用自《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起算。
1.6.租金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度支付,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年租金,后续每个年度年租金在上个年度最后一月15日内一次性收取。
1.7.租金及递增方式:第一、二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1.8.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金额为首年年租金。
1.9.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 (略) :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 (略) 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10.风险提示:
1.10.1.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竞租人(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应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竞租人(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实际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为管护土地,无土地证)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安全隐患,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现状承租本租赁标的,并不以不了解本租赁标的情况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组织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组织方承担任何责任。
1.10.2.竞租人(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等手续,包含不仅限于规划、建设、城管、土地和环保等部门的审批管理,所需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承租本租赁标的的所有经济和法律风险,出租方和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3.标的出租过程中出租方、竞价组织方、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须严格履行《土地租赁合同》,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函送达承租方时即生效),且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承租方应按已发生租赁合同总金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出租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经营租赁标的;或利用该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
3.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租等形式)改变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承租人;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对外提供担保、抵押、融资、赠送他人等侵犯出租方权利的;
3.1.3.拖欠租金等应缴交的费用累计达#个月;
3.1.4.因承租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场所的其他情况;
3.1.5.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及其他事项的。
3.2.承租方应服 (略) 的防汛度汛调度安排,保障防汛度汛安全,若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3.租赁期满(包括期满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赁标的)或《土地租赁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均不对承租方因《土地租赁合同》终止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包括期满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赁标的)或合同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当天)无条件无偿拆除所有临时和永久建(构)筑物(含地下)、设施设备(含地下)、 (略) 等设施,清理现场,完成复垦恢复原状,及时退还租赁标的。如承租方逾期清场,则每逾期#日,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土地占用费(土地占用费的计算标准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日租金双倍执行),该行为不视为原合同顺延;逾期超过五日视为放弃租赁土地内财物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在不通知承租方到场的 (略) 理该财物,若因此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清空场地返还的,出租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进行场地清理,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4.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尽快按土地用途开展生产,农业用地不得抛荒;若被行业主管部门督察且未整改到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
3.5.承租期间,承租方应负责做好租赁标的 (略) 通行安全、地块及林带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必须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6.租 (略) 域内有部分砂土,在完成调配前承租方不可使用该部分土地,调配完成后承租方可使用该部分土地。
3.7.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例如遇 (略) 建设发展需要、军事建设需要征收、上级政府部门要求等特殊情况,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经营管护权变更,区自然资源与 (略) 需收回租赁标的的,出租方有权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该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更改或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配合,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及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的土地租赁费用计算至政府征地文件下发之日,出租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个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当年度已预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出租方及承租方均 (略) 管委会的要求,或依据相关征收政策,协助依法收回租赁标的。
3.8.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组织方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1.1.项《租赁标的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 (略) (http://**)”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 (略) 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组织方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组织方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组织方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 (略) 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 (略) 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5年12月23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地址:平潭综 (略) 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2层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租赁标的:平潭标准砂厂二号水塘地块。租赁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情况表
租赁标的 | 地址 | 招租面积(亩) | 招租期限 | 土地现状 | 首年年租金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平潭标准砂厂二号水塘地块 | 平潭中山大道西侧,下洋村与马腿 (略) | 约254.85 | 4年 | 坑塘水面 | # | # |
上述面积仅供参考,租赁标的面积以实际为准,上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租赁标的为管护土地,无土地证,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况。
1.2.租赁期限:4年,具体租赁起止时间以《土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1.3.挂牌价(租金底价):挂牌价为租赁标的首年年租金底价,具体详见本公告1.1.项《租赁标的情况表》。
1.4.租赁用途( (略) ):符合法律规定的业态。承租方对土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土地相关要求。租赁标的不得进行工业生产、家禽宰杀等对周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以及法律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若作为商业经营的,应当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且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严禁以任何项目名义盗采砂土,违法者将被移送执法机关。承租方须 (略) 域进行封闭管理。
1.5.市场培育期: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为首年前6个月)。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该费用自《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起算。
1.6.租金支付方式: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年度支付,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年租金,后续每个年度年租金在上个年度最后一月15日内一次性收取。
1.7.租金及递增方式:第一、二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1.8.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金金额为首年年租金。
1.9.合同签署
1.9.1.本项目竞价成交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组织方”)和出租方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应自行在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到出租方办公场所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1.9.2.公示日期以 (略) :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 (略) 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1.10.风险提示:
1.10.1.本次租赁标的品质和状况以现状为准,租赁标的按现状出租及移交,竞租人(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应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看样),竞租人(承租方)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竞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实际了解租赁标的目前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为管护土地,无土地证)以及可能存在各类瑕疵、风险、安全隐患,经慎重考虑,自愿按现状承租本租赁标的,并不以不了解本租赁标的情况为由主张解除本项目租赁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组织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和组织方承担任何责任。
1.10.2.竞租人(承租方)应依法自行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等手续,包含不仅限于规划、建设、城管、土地和环保等部门的审批管理,所需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判断并承担承租本租赁标的的所有经济和法律风险,出租方和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0.3.标的出租过程中出租方、竞价组织方、经纪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竞租人(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
二、竞租人(承租方)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福建省失信 (略) 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竞租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2.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主要租赁条件
3.1.承租方须严格履行《土地租赁合同》,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函送达承租方时即生效),且有权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承租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充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承租方应按已发生租赁合同总金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填补出租方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经营租赁标的;或利用该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
3.1.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以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租等形式)改变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承租人;将租赁标的全部或部分对外提供担保、抵押、融资、赠送他人等侵犯出租方权利的;
3.1.3.拖欠租金等应缴交的费用累计达#个月;
3.1.4.因承租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场所的其他情况;
3.1.5.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及其他事项的。
3.2.承租方应服 (略) 的防汛度汛调度安排,保障防汛度汛安全,若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3.租赁期满(包括期满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赁标的)或《土地租赁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出租方均不对承租方因《土地租赁合同》终止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包括期满2年承租方不再承租租赁标的)或合同终止日前(含终止日当天)无条件无偿拆除所有临时和永久建(构)筑物(含地下)、设施设备(含地下)、 (略) 等设施,清理现场,完成复垦恢复原状,及时退还租赁标的。如承租方逾期清场,则每逾期#日,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土地占用费(土地占用费的计算标准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日租金双倍执行),该行为不视为原合同顺延;逾期超过五日视为放弃租赁土地内财物所有权,出租方有权在不通知承租方到场的 (略) 理该财物,若因此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清空场地返还的,出租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进行场地清理,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4.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需尽快按土地用途开展生产,农业用地不得抛荒;若被行业主管部门督察且未整改到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
3.5.承租期间,承租方应负责做好租赁标的 (略) 通行安全、地块及林带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必须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6.租 (略) 域内有部分砂土,在完成调配前承租方不可使用该部分土地,调配完成后承租方可使用该部分土地。
3.7.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例如遇 (略) 建设发展需要、军事建设需要征收、上级政府部门要求等特殊情况,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土地经营管护权变更,区自然资源与 (略) 需收回租赁标的的,出租方有权依法依约提前收回该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更改或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当配合,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及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的土地租赁费用计算至政府征地文件下发之日,出租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三十个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当年度已预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出租方及承租方均 (略) 管委会的要求,或依据相关征收政策,协助依法收回租赁标的。
3.8.其他交易条件以本项目竞价文件及其附件《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五、竞租人报名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17时
5.2.竞租人资格: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只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组织方完成交纳竞价保证金和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手续,并通过资格审核的竞租人才具备竞租资格。
5.3.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1.1.项《租赁标的情况表》。
5.3.2.竞价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竞租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汇款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汇达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开户账号:##】。未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人资格。
5.3.3.交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 (略) (http://**)”提交报名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8位识别码,转款时将识别码正确填写在【备注】、【汇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栏内,即可自动匹配到竞租人的账户。竞租人可在柜台、 (略) 银、手机转账,请勿使用ATM机转账。工行柜台转账仅能将识别码填写在【附言】中,不能填写在【摘要】中,其他银行正常转账即可。
5.4.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意向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组织方领取《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5.5.领取竞价文件
5.5.1.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本项目竞价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将上述相关证照、联系方式及需要领取竞价文件的项目名称发送到以下邮箱:*@*jcqjy.com的方式领取竞价文件。意向方发送邮件前、后须按下列联系方式与组织方经办人员取得联系。意向方发送邮件即视为意向方认可组织方按照意向方邮件地址及邮件中的联系方式发(寄)送本项目有关的各类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别提示:所有(或仅有一名)资格审核合格的竞 (略) 络竞价,但均不报(应)价,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将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的规 (略) 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则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至2025年12月23日,顺延期间征集到竞租人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七、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月13日9时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91-#、#;监督电话:0591-#
地址:平潭综 (略) 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
(略) (略) 中山大厦A座22层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