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罗欣乐康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LYCQ#)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临沂分中心、 (略) (略) (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适用于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试行)》,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中心出具结果通知单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沂 (略) 9号 | (略)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宋爱刚 | 成立日期 | 2018-01-23 |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90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决定 | 债权金额(万元) | ||
评估价(万元) |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山东罗 (略) (略) | 10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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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00 | #.07 | #.93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291.53 | -4594.96 | -4594.96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9-30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80 | #.39 | #.41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029.35 | -2917.52 | -2917.52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律师事务所 | /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须全员接收现有在册职工90人,并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接收的全部职工变更或重新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略) 变更登记30日内完成,其后如因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需付补偿金,由受让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股权退出后,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出台的涉及职工的政策规定,由受让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负责落实。《职工安置方案》置于中心备查。 2.截至2024年9月30日,标的企业实收资本#万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天健沪审[2024]1048号《审计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罗 (略)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刘振腾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
监管机构属地 |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罗 (略)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山东罗 (略) (略)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继续承接未实施完成的省、市项目、平台,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100%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100%股权的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受让股权后须按照国家及有关地方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标的企业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员工,保持员工队#的稳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4500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9-#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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