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皖01破32号2019皖01破32号-债权核查公告三
(略) 等十九家关联单位合并重整案
债权核查公告(三)
各位债权人:
(略) 等十九家关联单位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在第二次公告核查后,针对其他未审定债权开展了审核,根据表决通过的《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现就截至本公告日作出的债权补充审核认定结果供各位债权人核查。
1、债权核查公示期间:自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12日。若债权人、债务人对本表所载内容(含本人或其他债权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写明异议事项和理由,并附异议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印、法人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有补充证据资料的请一并提供。
2、若公示期间内无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以管理人收到书面异议函件的时间为准),则视为对本表所载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适时制作无异议债权表 (略) 裁定确认。
3、本次公告主要对此前暂缓认定、异议及补充申报等债权的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核查公示,尚未审定认定完毕的债权将在*续通过公告予以公示核查。
4、书面异议可通过邮寄书面材料提交。管理人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周律师 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 (略) (略) (略) 441号兴科大厦416室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9日
(略) 等十九家关联单位合并重整案
债权核查公告(三)
各位债权人:
(略) 等十九家关联单位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在第二次公告核查后,针对其他未审定债权开展了审核,根据表决通过的《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后续债权人会议的议案》,现就截至本公告日作出的债权补充审核认定结果供各位债权人核查。
1、债权核查公示期间:自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12日。若债权人、债务人对本表所载内容(含本人或其他债权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写明异议事项和理由,并附异议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按印、法人需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有补充证据资料的请一并提供。
2、若公示期间内无人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以管理人收到书面异议函件的时间为准),则视为对本表所载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适时制作无异议债权表 (略) 裁定确认。
3、本次公告主要对此前暂缓认定、异议及补充申报等债权的审核认定结果进行核查公示,尚未审定认定完毕的债权将在*续通过公告予以公示核查。
4、书面异议可通过邮寄书面材料提交。管理人收件信息如下:
收件人:周律师 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 (略) (略) (略) 441号兴科大厦416室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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