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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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JL*
项目名称 吉林省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吉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4.*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30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略) 址: http://**#/?id=d1c*d1710f1a14ab3193fbfb1b3c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908号
挂牌价(万元):64.*元
保证金(万元):*元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30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5-01-27 09:50:00
限时报价时间:2025-01-27 09:50:00
最小加价幅度:0.*元
报价周期:90秒
坐落位置: (略) 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
房产证号:长房权字*
建筑面积(平方米)88.02
结构:混合
目前用途:出租
附属设施:
是否出租:是
标的展示开始时间:
标的展示结束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
重大事项披露: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有关转让标的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部分转让标的现为租赁状态,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按照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 3、该标的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确定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准,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此次挂牌价格。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 (略) 置权。 5、吉林省国华 (略) 于2024年7月3日更名为吉 (略) ,《房屋产权证书》尚未进行变更。 6、转让标的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由转让方出租,年租金合计1.*元整,租期1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三间房屋已打通使用,需受让方自行隔离恢复,目前由转让方出租,年租金4.*元整,租期1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受让方需承认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合同期内不得在腾迁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支付的租金由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承诺不向转让方索取现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 7、转让标的室内仅有瓷砖铺设地面,其他部分装修基本已被拆除,不排除室内供热、电路、水路等不可见配套设施损毁的可能,交付标的后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 8、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 如产权交易过程中遇以下情形的:①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②转让产权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③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产权交易进程,经产权中心催办仍不作为的;④经确认产权交易活动无法继续实施的其他情形,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10、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价款及手续费。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交接标的,标的交接后,所有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受让方在标的交接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11、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 (略) 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12、本标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中未尽事宜由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视为对上述说明及资产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的熟知并认可,转让方及产权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吉 (略)
转让方式:分零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2-30 09:00:00至2025-01-26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 (略) 置权。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6、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的方式,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2%,成交金额*万元以上部分收取1%。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 (略) 购房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详见《标的明细》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5-01-26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
联系人:杨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0431-*
联系人:冯女士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XMGR2024JL*
项目名称 吉林省物流有限公司拟转让位于南关区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吉 (略)
转让标的 (略)
挂牌价格 64.*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30 00:00:0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略) 址: http://**#/?id=d1c*d1710f1a14ab3193fbfb1b3c
--- 项目标的基本信息 ---
公告号:吉长产权公发2024第908号
挂牌价(万元):64.*元
保证金(万元):*元
竞价开始时间:2024-12-30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2025-01-27 09:50:00
限时报价时间:2025-01-27 09:50:00
最小加价幅度:0.*元
报价周期:90秒
坐落位置: (略) 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
房产证号:长房权字*
建筑面积(平方米)88.02
结构:混合
目前用途:出租
附属设施:
是否出租:是
标的展示开始时间:
标的展示结束时间:
标的展示地点:
--- 资产情况 ---
资产情况: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分零转让。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自行勘察
标的展示地点: (略) (略) 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
重大事项披露: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标的为吉 (略) (原名为吉林省国华 (略) )位于东岭南街35-8号东方花园二期的5套商业服务用房。 1.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1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95.69㎡;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8㎡;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空置状态。 2.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3.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4.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6.37㎡;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3㎡;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5.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字*;房屋建筑面积88.02㎡;共有情况:国有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商业服务用房;混合结构;土地面积44㎡;登记权利人:吉林省国华 (略) ;土地权证号:长国用(2016)第*;权利类型:出让;现该标的为出租状态。 有关转让标的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如下: 1、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部分转让标的现为租赁状态,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按照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由现承租方承担。 3、该标的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确定的房屋所有权证证载面积为准,产生的误差由受让方自行查实并承担,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并且不影响此次挂牌价格。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 (略) 置权。 5、吉林省国华 (略) 于2024年7月3日更名为吉 (略) ,《房屋产权证书》尚未进行变更。 6、转让标的东方花园二期3幢4单元208号房由转让方出租,年租金合计1.*元整,租期1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东方花园二期3幢3单元205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4号、东方花园二期3幢2单元203号三间房屋已打通使用,需受让方自行隔离恢复,目前由转让方出租,年租金4.*元整,租期1年,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受让方需承认转让方与现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合同期内不得在腾迁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支付的租金由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承诺不向转让方索取现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 7、转让标的室内仅有瓷砖铺设地面,其他部分装修基本已被拆除,不排除室内供热、电路、水路等不可见配套设施损毁的可能,交付标的后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 8、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9、 如产权交易过程中遇以下情形的:① (略) 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②转让产权因不可抗力毁损、灭失的;③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产权交易进程,经产权中心催办仍不作为的;④经确认产权交易活动无法继续实施的其他情形,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10、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需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成交价款及手续费。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向受让方交接标的,标的交接后,所有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及受让方在标的交接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11、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情况并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 (略) 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交易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12、本标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中未尽事宜由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视为对上述说明及资产现状已知和未知瑕疵的熟知并认可,转让方及产权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转让方名称:吉 (略)
转让方式:分零
公告期/报名时间:2024-12-30 09:00:00至2025-01-26 15:00:00
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付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付款支付时间: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标的交付期限:成交价款结清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产权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 (略)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无关,受让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退还标的价款。 4、转让标的无查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转让方拥有 (略) 置权。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6、本标的受让方须向产权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差额累计的方式,成交金额*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2%,成交金额*万元以上部分收取1%。
受让方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须符合标的物 (略) 购房资格要求。
竞买保证金设置:1、交纳数额:详见《标的明细》 2、交纳要求: (略) 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需由本人银行卡转帐。 3、交纳截止时间:2025-01-26 15:00:00 4、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不接受现金交纳) 5、产权中心账户信息:账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吉林九台农村 (略) 南关支行,行号:*。收款方户名: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其中的括号为中文输入法全角情况下的括号“()”,非英文半角情况下的括号“()”,帐号与户名正确即自动入账。电子渠道如果无法找到开户行名称,则您只需要选择“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不办理转汇业务)”即可(有部分银行的显示可能为“吉林农村信用社”),但请您一定注意账号与户名的正确性,如账号与户名中某一项出现错误,款项将会出现挂账不能及时入账,届时会影响您的入账时间。 6、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弥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受让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受让方追索的权利。
--- 登记报名 ---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成交后需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
--- 其他信息 ---
网址:http://**
地址: (略) (略) 333号(南四环,邮政物流西侧)
项目咨询电话:0431-*
联系人:杨先生
报名登记电话:0431-*
联系人: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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