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安路7号第41栋房屋
出租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安路7号第41栋房屋
(略) (略) 沙 (略) 7号第41栋房屋首层
4135.00 元/月/总面积
165.4 ㎡
2024-12-30
3 年
商业,办公,工业仓储
首年月租金4135元/月/总面积;第二年起在上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自2024-12-30至2025-02-14)
房产
(略)
小区管理,产业园/创意园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意向承租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报名需向我司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我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5.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我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6.意向方或其关联方的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7.意向方或其关联方不得有因严重违反租赁合同被出租方解除合同、因违约严重损害出租方合法权益、拖欠出租方租金的记录。
按照物业现状出租,租金不包含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略) (略) 沙 (略) 7号第41栋房屋首层
4135.00 元/月/总面积
165.4 ㎡
2024-12-30
3 年
商业,办公,工业仓储
首年月租金4135元/月/总面积;第二年起在上期租金基础上递增5%。
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自2024-12-30至2025-02-14)
房产
(略)
小区管理,产业园/创意园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意向承租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报名需向我司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我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5.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我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6.意向方或其关联方的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或出租 (略) 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7.意向方或其关联方不得有因严重违反租赁合同被出租方解除合同、因违约严重损害出租方合法权益、拖欠出租方租金的记录。
按照物业现状出租,租金不包含水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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