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镇泰星村五一塘土地项目招租公告
滨海镇泰星村五一塘土地项目招租公告
出租方 |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租赁标的 | 滨海镇泰星村五一塘土地项目 | 起始价 | 3200元/亩·年 |
租赁期限 | 8年 | ||
内 容 | 一、租赁标的: (略) 滨海镇,现对外出租五一塘农用设施地块,出租面积为201.6亩。用途仅用于葡萄种植。 二、租赁期限及投标保证金: 租赁年限:8年(自2025年 11 月 7日至2033年 11月6日止)。 投标保证金为*元(现金)。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签订合同,首年租金于2025年10月6日前付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每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未交部分按1‰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金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为税后净租金,缴纳税款由承租方承担。*方每期按约支付的租金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开户行:农村合作银行滨海支行;户名: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 四、租赁标的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标的不得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 (略) 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5、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在承租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通讯、管理费、租赁开票所需税款及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 (略) 罚后果。 7、租赁期内,*方应积极为*方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积极协助*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帮助协调好周边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干扰*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如有故意造成*方影响生产经营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担。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 ||
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 ||
资 料 | 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略) 广明大厦12楼科信联合招标代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出租方会对报名资料进行询问、审查,如被认为不具有承租实力的,对其取消报名资格。 | ||
承租资格要求 |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法人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畜禽(生猪)养殖。 | ||
联系方式 | 出 租 人: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王永新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科信 (略) 联 系 人:林杭军 联系方式:* | ||
本招租公告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科信 (略) 》(www.tz-kxfgs.com)上发布。 |
出租方 |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租方式 | 公开招标 |
租赁标的 | 滨海镇泰星村五一塘土地项目 | 起始价 | 3200元/亩·年 |
租赁期限 | 8年 | ||
内 容 | 一、租赁标的: (略) 滨海镇,现对外出租五一塘农用设施地块,出租面积为201.6亩。用途仅用于葡萄种植。 二、租赁期限及投标保证金: 租赁年限:8年(自2025年 11 月 7日至2033年 11月6日止)。 投标保证金为*元(现金)。 三、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承租方在竞租结果公示后3天内签订合同,首年租金于2025年10月6日前付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此后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即在每一年到期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用,如逾期不支付租金,未交部分按1‰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未交清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金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为税后净租金,缴纳税款由承租方承担。*方每期按约支付的租金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开户行:农村合作银行滨海支行;户名: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 四、租赁标的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租赁标的不得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如因承租方相关安全措施未做到位造成相关部门审批不通过、 (略) 而造成不能正常经营,或因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因重大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相应的租赁费用按实支付。 5、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省、地方规定的有关政策,有关审批手续及证照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在承租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工人工资、通讯、管理费、租赁开票所需税款及其他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逾期 (略) 罚后果。 7、租赁期内,*方应积极为*方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方的合法生产经营,积极协助*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帮助协调好周边关系,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干扰*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如有故意造成*方影响生产经营的,一切后果由*方承担。 承租方若违反上述条款,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无偿收回承租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 ||
报名时间 | 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 | ||
资 料 | 报名办法: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略) 广明大厦12楼科信联合招标代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出租方会对报名资料进行询问、审查,如被认为不具有承租实力的,对其取消报名资格。 | ||
承租资格要求 |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且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 2、法人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畜禽(生猪)养殖。 | ||
联系方式 | 出 租 人: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王永新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科信 (略) 联 系 人:林杭军 联系方式:* | ||
本招租公告 (略) 滨海镇泰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及《科信 (略) 》(www.tz-kxfgs.com)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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