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0181破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辽0181破1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沈曼管字第11号
沈阳曼普利 (略) 债权人、债务人:
2024年11 (略) (略) 做出(2024)辽0181破申字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曼普利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曼普利 (略) 清算组为管理人,周大伟为负责人。 (略) (略) 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公告》,通知债权人于2025年1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沈阳曼普利 (略) 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形 (略) 络会议,不能参加线上会议的,可书面召开,于会议结束后三日内进行书面投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暂定如下:
一、向债权人做《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向债权人做《财产调查报告》
三、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向债权人做《债权申报及核查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核查债权
五、审计、评估机构做《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六、管理人做《债权人会议开会方式及表决方式报告》
七、管理人做《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八、管理人做《债务 (略) 置及财产变价方案》
九、管理人做《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十、管理人提交债委会成员名单
债权人会议对上述六、七、八、九、十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材料由管理人发布在“曼普利斯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电子邮件、微信群等形式向债权人及股东送达,管理人文件显示已通过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送达的一律视为送达。
特此通知
沈阳曼普利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7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4)沈曼管字第11号
沈阳曼普利 (略) 债权人、债务人:
2024年11 (略) (略) 做出(2024)辽0181破申字1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曼普利 (略) 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决定书》,指定沈阳曼普利 (略) 清算组为管理人,周大伟为负责人。 (略) (略) 于2024年11月6日作出(2024)辽0181破1-1号《公告》,通知债权人于2025年1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沈阳曼普利 (略) 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时召开,会议形 (略) 络会议,不能参加线上会议的,可书面召开,于会议结束后三日内进行书面投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暂定如下:
一、向债权人做《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二、向债权人做《财产调查报告》
三、管理人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向债权人做《债权申报及核查报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核查债权
五、审计、评估机构做《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评估工作情况汇报》
六、管理人做《债权人会议开会方式及表决方式报告》
七、管理人做《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八、管理人做《债务 (略) 置及财产变价方案》
九、管理人做《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十、管理人提交债委会成员名单
债权人会议对上述六、七、八、九、十项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材料由管理人发布在“曼普利斯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并以电子邮件、微信群等形式向债权人及股东送达,管理人文件显示已通过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送达的一律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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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曼普利 (略) 管理人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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