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集团名下的9宗土地
宏达集团名下的9宗土地
竞买公告
(第一次)
根据 (略) (略) 裁定批准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名下的9宗土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宏达集团名下的9宗土地(拍卖标的范围及详情详见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根据《重整计划》,以上土地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整 (略) 置。
瑕疵说明:据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或风险。在此,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应特别关注。本次拍卖系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现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 抵押情况:根据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上述土地均未被设定抵押。
2. 查封情况:根据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上述土地均不存在被查封的情况。
3. 租赁情况:据管理人初步调查,上述土地均不存在租赁关系。
4.宗地具体瑕疵:
(1)明细表序号1-5对应5宗土地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因取得的年份较早,又经2008年重大地震灾害的破坏,原土地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宗地的四至,在现场已难以清晰分辨,且5宗土地 (略) 域周边存在地震遗 (略) 且尚无法确 (略) 范围与拍卖宗地范围的交叉详情,又因相应宗地的土地权证取得年份久远,证载面积与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存在出入,据管理人咨询了解,未来更新产权证或办理相关宗地权属转移登记时,须另行测绘并将以不动产登记档案登记面积作为产权面积的上限。其中序号5对应土地因灾后新修国道被占用部分面积。
(2)明细表序号6对应土地的地上附着建筑物在2008年地震中已被损毁,目前现场已清理为空地。
(3)明细表序号7对应的土地因地震灾后重建被当地村民占用,且具体占用范围、面积均不详,在该宗土地上现村民已修建居住房屋。
(4)明细表序号6-7对应的2宗土地,因产权证取得年份久远,证载面积与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亦存在出入。据管理人咨询了解,未来更新产权证或办理相关宗地权属转移登记时,须另行测绘并将以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作为产权面积的上限。
(5)明细表序号8对应的土地为地震后新建的 (略) 所在地块, (略) 已多年未运营,地面建筑均尚未办理产权证且后续能否补办产权证,具有不确定性。
(6)明细表序号9对应土地一部分被其他主体占用修建房屋。
5.所有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以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
6.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9宗土地因历史原因,均存在各类瑕疵,宗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计未来办理权属过户时,将可能面临权籍调查、测绘、交易税费核定等多方面现实困难。相关宗地的过户时间可能较为漫长。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现场看样,务必提前向宗地所在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宗地过户的具体政策、流程及预计费用等,以综合判断、衡量,控制竞买风险。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各类瑕疵、未来过户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等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
7.其他未尽事宜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实质合并重整涉及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评估价值共计为16,(略),本次拍卖起拍价:16,(略),保证金:1,(略),增价幅度:(略)/次。
三、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2.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 (略) 公开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请理性参拍。
3.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充分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控制竞买风险。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 (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鉴于本次拍卖标的分别存在不同瑕疵,各地块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竞买人未联系管理人报名或未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负责标的现土地上各类添附物、搭 (略) 置等事宜,并充分关注、自行判断该事项可能引起的各类风险,管理人不对该事项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
6.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事宜,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 (略) (略)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主管部门了解核实当地对房地产受让人的政策要求和规定,自行审查自身参与拍卖的相关资格和条件,以免因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或政策规定,造成资产权属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障碍。对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此导致拍卖无效管理人需要重新挂拍资产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承担因重新挂拍标的资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迟延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7.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9宗土地因历史原因,均存在各类瑕疵,宗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计未来办理权属过户时,将可能面临权籍调查、测绘、交易税费核定等多方面现实困难。相关宗地的过户时间可能较为漫长。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亲自现场看样,务必提前向宗地所在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宗地过户的具体政策、流程及预计费用等,以综合判断、衡量,控制竞买风险。意向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各类瑕疵、未来过户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等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
8.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四、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1个工作日止,每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咨询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仅供咨询人参考,标的物详情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 (略) 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2.展示看样:鉴于本次拍卖标的分别存在不同瑕疵,各地块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竞买人未联系管理人报名或未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案件审 (略)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因 (略) 竞价无法注册联名用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在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到 (略) 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和委托竞价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任何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即16,(略)。每次增价幅度为(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额为准),原则上均由买受人概括承担,但根据相关税收规则及收费标准确需由出卖人缴付的,则相应支出作为破产费用 (略) 财产予以支付。
2.买受人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过户和使用的税费等历史欠费,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该等费用系因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列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该等费用系破产债权的,债权人 (略) 裁定确认后,将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清偿;除前述费用外,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若法律法规未明确承担主体的,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3.拍卖成交后, (略) 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且单个标的资产包的最高技术服务收费不超过(略)元。该等费用由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价之外另行交纳。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十、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略)8660;开户行:中国 (略) 什邡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682破1号;款项性质: (略) 9宗土地竞买价款”。逾期缴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成交价余款的,则为悔拍。买受人以上述方式等任何形式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悔拍造成其他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追索。
十一、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与管理人办理现场交割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割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的,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时间、费用,以及过户后实际开发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请买受人在竞买前,通过实地看样、咨询有关部门等方式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应切实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以及买受人资质条件等导致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政府政策、标的属性等特殊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正常过户或开发的,管理人与买受人互不负违约责任。
5.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十二、特别说明
1.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 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但不限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应当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 (略) 的债权。
3. 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
标的物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土地规划用途 | 使用权期限 | 证载面积(㎡) | 证载面积(亩) | 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 | 评估价值(元) |
1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略).2 | 128.31 | (略) | (略) |
2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工业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8234.65 | 12.35 | 7927 | (略) |
3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1667.72 | 2.5 | 1685.5 | (略) |
4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632.67 | 0.95 | 573.4 | (略) |
5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1961.3 | 2.94 | 1993.8 | (略) |
6 | 什国用(1993)字第(略)号 | (略) 洛 (略) 下段 | 卫生 | 2000年6月1日至2050年3月14日 | 783 | 1.17 | 798.6 | (略) |
7 | 什国用(1994)字第(略)号 | 什邡洛水镇洛城村八组 | 工业 | 2000年6月1日至2050年3月14日 | 2497.6 | 3.75 | 2657.35 | (略) |
8 | 什国用(2011)第(略)号 | (略) 洛水镇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1年8月23日至2081年4月29日 | 6648.1 | 9.97 | 6648.1 | 2,(略) |
9 | 什国用(2011)第(略)号 | (略) 洛水镇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1年8月23日至2081年4月29日 | (略).4 | 46.67 | (略).4 | 12,(略) |
合计 | (略).64 | 208.61 | (略).15 | 16,(略) |
竞买公告
(第一次)
根据 (略) (略) 裁定批准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2月10日10时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对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略) ”)名下的9宗土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处置单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宏达集团名下的9宗土地(拍卖标的范围及详情详见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根据《重整计划》,以上土地合并为一个资产包,进行整 (略) 置。
瑕疵说明:据管理人目前掌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拍卖标的存在以下瑕疵或风险。在此,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应特别关注。本次拍卖系按现状交付,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现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 抵押情况:根据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上述土地均未被设定抵押。
2. 查封情况:根据管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上述土地均不存在被查封的情况。
3. 租赁情况:据管理人初步调查,上述土地均不存在租赁关系。
4.宗地具体瑕疵:
(1)明细表序号1-5对应5宗土地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因取得的年份较早,又经2008年重大地震灾害的破坏,原土地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宗地的四至,在现场已难以清晰分辨,且5宗土地 (略) 域周边存在地震遗 (略) 且尚无法确 (略) 范围与拍卖宗地范围的交叉详情,又因相应宗地的土地权证取得年份久远,证载面积与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存在出入,据管理人咨询了解,未来更新产权证或办理相关宗地权属转移登记时,须另行测绘并将以不动产登记档案登记面积作为产权面积的上限。其中序号5对应土地因灾后新修国道被占用部分面积。
(2)明细表序号6对应土地的地上附着建筑物在2008年地震中已被损毁,目前现场已清理为空地。
(3)明细表序号7对应的土地因地震灾后重建被当地村民占用,且具体占用范围、面积均不详,在该宗土地上现村民已修建居住房屋。
(4)明细表序号6-7对应的2宗土地,因产权证取得年份久远,证载面积与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亦存在出入。据管理人咨询了解,未来更新产权证或办理相关宗地权属转移登记时,须另行测绘并将以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作为产权面积的上限。
(5)明细表序号8对应的土地为地震后新建的 (略) 所在地块, (略) 已多年未运营,地面建筑均尚未办理产权证且后续能否补办产权证,具有不确定性。
(6)明细表序号9对应土地一部分被其他主体占用修建房屋。
5.所有拍卖标的均以现状为准,以现状交付,拍卖成交后,由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简称“买受人”)自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
6.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9宗土地因历史原因,均存在各类瑕疵,宗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计未来办理权属过户时,将可能面临权籍调查、测绘、交易税费核定等多方面现实困难。相关宗地的过户时间可能较为漫长。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现场看样,务必提前向宗地所在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宗地过户的具体政策、流程及预计费用等,以综合判断、衡量,控制竞买风险。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各类瑕疵、未来过户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等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
7.其他未尽事宜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自担投资风险。
二、拍卖价格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略) 实质合并重整涉及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拍卖标的评估价值共计为16,(略),本次拍卖起拍价:16,(略),保证金:1,(略),增价幅度:(略)/次。
三、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本次拍卖全程接受 (略) (略) 的监督。
2.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管理人在 (略) 公开发布的全部拍卖文件,详细了解该等文件的全部内容,遵照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调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有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请理性参拍。
3.本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拍卖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充分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实际情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控制竞买风险。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 (略) (略)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管理人提供必要之配合。鉴于本次拍卖标的分别存在不同瑕疵,各地块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竞买人未联系管理人报名或未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自行负责标的现土地上各类添附物、搭 (略) 置等事宜,并充分关注、自行判断该事项可能引起的各类风险,管理人不对该事项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
6.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过户事宜,管理人提示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 (略) (略) 不动产登记部门等主管部门了解核实当地对房地产受让人的政策要求和规定,自行审查自身参与拍卖的相关资格和条件,以免因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或政策规定,造成资产权属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障碍。对因买受人自身资质因素导致无法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由此导致拍卖无效管理人需要重新挂拍资产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承担因重新挂拍标的资产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对因行政、司法等主管部门内部审批、审查程序等因素导致迟延过户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7.管理人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9宗土地因历史原因,均存在各类瑕疵,宗地现场情况较为复杂。因此,预计未来办理权属过户时,将可能面临权籍调查、测绘、交易税费核定等多方面现实困难。相关宗地的过户时间可能较为漫长。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亲自现场看样,务必提前向宗地所在地规划、不动产登记、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宗地过户的具体政策、流程及预计费用等,以综合判断、衡量,控制竞买风险。意向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各类瑕疵、未来过户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等情况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
8.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四、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前1个工作日止,每日9:30-11:30,14:30-17:00(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咨询期间一切答复内容,仅供咨询人参考,标的物详情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事宜(联系人: (略) 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2.展示看样:鉴于本次拍卖标的分别存在不同瑕疵,各地块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意向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联系管理人报名并前往标的现场实地看样,以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场实际状况。竞买人未联系管理人报名或未实地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完全认可,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核实。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相应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3.竞买人是否符合各项过户、登记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确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案件审 (略) 、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5.因 (略) 竞价无法注册联名用户,如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联名竞买的各方需在拍卖开始前7个工作日到 (略) 办理联名竞买手续和委托竞价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
1.任何竞买人认为其属于优先购买权人的,应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如与其他竞买人出价相同且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竞价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即16,(略)。每次增价幅度为(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交易的税金、财产过户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最终以主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额为准),原则上均由买受人概括承担,但根据相关税收规则及收费标准确需由出卖人缴付的,则相应支出作为破产费用 (略) 财产予以支付。
2.买受人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过户和使用的税费等历史欠费,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该等费用系因继续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列为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该等费用系破产债权的,债权人 (略) 裁定确认后,将 (略) 破产程序中依法清偿;除前述费用外,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费用,若法律法规未明确承担主体的,概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3.拍卖成交后, (略) 将向买受人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拍卖标的成交价的0.5%且单个标的资产包的最高技术服务收费不超过(略)元。该等费用由买受人在标的物成交价之外另行交纳。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依据本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十、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略)8660;开户行:中国 (略) 什邡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682破1号;款项性质: (略) 9宗土地竞买价款”。逾期缴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能全额支付成交价余款的,则为悔拍。买受人以上述方式等任何形式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组织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因悔拍造成其他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追索。
十一、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5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与管理人办理现场交割手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资产交割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管理人已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上述拍卖成交确认手续的,买受人应自其逾期办理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
3.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时间、费用,以及过户后实际开发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请买受人在竞买前,通过实地看样、咨询有关部门等方式自行判断相关风险,并应切实满足相关条件和要求。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以及买受人资质条件等导致不能或者迟延办理过户手续等后果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因政府政策、标的属性等特殊因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正常过户或开发的,管理人与买受人互不负违约责任。
5.管理人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只能过户给报名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资产的买受人。若买受人提出将拍卖标的径行过户至其指定的其他主体的,管理人概不接受并概不参与、协助相关事宜。
十二、特别说明
1.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信息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标的物瑕疵为由主张竞价无效,亦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2. 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但不限 (略) 的债权人参与竞拍的,视同普通竞拍人,应当缴纳拍卖保证金。如竞拍成功,应当向管理人实际支付拍卖价款,不得直接抵销 (略) 的债权。
3. 竞买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
5.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略)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明细情况表
标的物详情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权证编号 | 坐落位置 | 土地规划用途 | 使用权期限 | 证载面积(㎡) | 证载面积(亩) | 不动产中心档案登记面积(㎡) | 评估价值(元) |
1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略).2 | 128.31 | (略) | (略) |
2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工业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8234.65 | 12.35 | 7927 | (略) |
3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1667.72 | 2.5 | 1685.5 | (略) |
4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632.67 | 0.95 | 573.4 | (略) |
5 | 什国用(1998)字第(略)号 | (略) 蓥华镇穿心店仁和村 | 综合 | 2000年5月30日至2050年5月22日 | 1961.3 | 2.94 | 1993.8 | (略) |
6 | 什国用(1993)字第(略)号 | (略) 洛 (略) 下段 | 卫生 | 2000年6月1日至2050年3月14日 | 783 | 1.17 | 798.6 | (略) |
7 | 什国用(1994)字第(略)号 | 什邡洛水镇洛城村八组 | 工业 | 2000年6月1日至2050年3月14日 | 2497.6 | 3.75 | 2657.35 | (略) |
8 | 什国用(2011)第(略)号 | (略) 洛水镇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1年8月23日至2081年4月29日 | 6648.1 | 9.97 | 6648.1 | 2,(略) |
9 | 什国用(2011)第(略)号 | (略) 洛水镇 | 城镇住宅用地 | 2011年8月23日至2081年4月29日 | (略).4 | 46.67 | (略).4 | 12,(略) |
合计 | (略).64 | 208.61 | (略).15 | 16,(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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