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1175号债权申报通知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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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沪03破1175号债权申报通知及材料

债权申报通知书
致上海上实龙创 (略) 各位债权人:
上海第三 (略) 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2024)沪03破11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对上海上实龙创 (略) 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4年12月30日出具对该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上海中 (略) 担任上海上实龙创 (略) 管理人。
请各位债权人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金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233 号(绿地能源大厦)15 楼 1509 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见送达回证。债权申报时,如系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4: (略) 络视频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上海上实龙创 (略) 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为债权申报模板,请各位债权人自行下载填写后,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谢谢。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上海上实龙创 (略) ).pdf 下载
, (略) , (略) ,上海
债权申报通知书
致上海上实龙创 (略) 各位债权人:
上海第三 (略) 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2024)沪03破11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 (略) 对上海上实龙创 (略) 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4年12月30日出具对该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上海中 (略) 担任上海上实龙创 (略) 管理人。
请各位债权人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金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地址: (略) (略) (略) 233 号(绿地能源大厦)15 楼 1509 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见送达回证。债权申报时,如系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4月10日下午14: (略) 络视频方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上海上实龙创 (略) 管理人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为债权申报模板,请各位债权人自行下载填写后,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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