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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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0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0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0次浏览 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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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略) ,天津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0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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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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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正式披露
国有
G*TJ* 10次浏览 0人关注
意向登记
项目分享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项目编号 G*TJ* 转让底价 2996.*元
拟转让比例 65%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3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01-27
(略) 天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郑秋楠 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耿鹏 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动态报价参数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交易中心结算方式
账户名称 天津 (略)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制造业信息化生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 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通 (略) 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16号(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刘然
成立日期 2002-06-14 注册资本 596.*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软件、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及用品、电子设备批发兼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设备租赁;代居民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职工人数 0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100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36.32 -203.54 -20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41.7 550.11 391.59
审计机构 天津华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11月30日 财务报表 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5.05 -203.93 -203.93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900.6 700.07 200.53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2024-09-30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4-12-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817.37 *
负债总计 259.28 259.28
净资产 588.09 4610.3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996.7015
承诺函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内容附件 其他披露内容.pdf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略) 8号609-3室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王爱民 成立日期 2019-11-08
注册资本 2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略) 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略) 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UTU30D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机构属地(省) 天津 监管机构属地(市)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46F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批准日期 2024-12-2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南开科技创新国有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4年11月20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65%股权
转让底价 2996.*元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 一次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与转让方联系,了解该项目及标的企业所涉及的经营活动、资产及负债等相关事项。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需书面承诺如下:(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 ),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第5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并进行再次公开转让;(4)同意天津产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向天津产权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期结束后,天津产权、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履行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程序。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该项目指定银行账户,按规定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3、截止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本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竞价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返还。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且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该项目公示的银行账户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合格意向受让方(含最终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合格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合格意向受让方单方表示撤销受让或以行动表示终止受让的; (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天津产权的组织安排和相关 (略) 络竞价程序, (略) 络竞价程序后违反本项目竞价方案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的; (3)提供虚假材料或各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 (略) 络竞价程序的; (4)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商议拟定并签署交易合同的; (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合同或公示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费用,导致天津产权无法出具交易凭证的; (6)其他违反本项目公告内容等情形的。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权利、义务和责任由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7、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8、由于该地块位于天开高教科创 (略) ,后续受让方需按照天开高教科创园 (略) 整 (略) ,进行项目建设。 9、本项目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约定3个工作日内交纳
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报价-多次报价
, (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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