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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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招商

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招商

我公司将于近期对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招商推介),寻找投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执行人

债权本金(万元)

总债权(万元)

(计算至2006年止)

案件现状

案号

备注

1

灌云县小伊供销合作社

75.00

130.00

中止

(略)

(2006)连民二初字第39号(2007)连执字第72号

该企业有灌国用(1995)0417号面积(略)㎡土地 小伊街七组八组;(略)号 面积5063.09㎡房产

2

灌云县小伊乡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灌云县小伊农机管理站)

14.60

20.20

有实物

灌 (略) (2007)灌民二初字第50号 灌法执字第254-1号《民事裁定书》。

该债务人已并入农业生产应用推广站(属于镇政府),执行过程中曾同意用 (略) 边上的废弃加油站抵债,因无变现的可能而未签订抵债协议。要解决的问题:与现在的债务人协商还款事宜。

3

灌云县伊山供销合作社

75.00

130.00

破产中(法院仅出了破产裁定,至今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2006)连民二初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2009)灌民破字第1号

该债务 (略) 有仓储房屋及土地约30多亩,现仍然在经营。执行过程中,该社原本愿意以房屋土地抵偿,然后由原供销社的几个领导个人买受,后供销总社干预,让该社进入破产程序,终止了该案的执行,我方已经申报债权,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刚查询工商,该企业存续经营正常(详见工商登记报告)

5

灌云县伊芦供销合作社

105.00

161.00

有实物

(2007)连执字第74号

该债务人在伊芦有房屋、土地,因经营不善,负责人长期外出打工,在执行中一直未找到负责人,工解决的问题:找到负责人如何赔偿或以资抵债。

7

灌云县四队供销合作社

60.00

83.00

约30亩土地抵偿

(2007)连执字第28号

该债务人已签订了以资抵债 (略) 予以裁定,原生产资料仓库约30亩土地及地上物抵债,土地为国有划拨,要解决的问题:是否有买主,以裁定的实物出售。

二、免责声明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寻找投资人,招商推介公告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项目信息最终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为准。

(略) 置具体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详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大龙湖街道龙湖世家201栋2座、3座号楼1-202

(略)

2024年12月2日

,灌云县,连云港

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招商

我公司将于近期对连云港灌云县供销社剩余案件债券包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招商推介),寻找投资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被执行人

债权本金(万元)

总债权(万元)

(计算至2006年止)

案件现状

案号

备注

1

灌云县小伊供销合作社

75.00

130.00

中止

(略)

(2006)连民二初字第39号(2007)连执字第72号

该企业有灌国用(1995)0417号面积(略)㎡土地 小伊街七组八组;(略)号 面积5063.09㎡房产

2

灌云县小伊乡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灌云县小伊农机管理站)

14.60

20.20

有实物

灌 (略) (2007)灌民二初字第50号 灌法执字第254-1号《民事裁定书》。

该债务人已并入农业生产应用推广站(属于镇政府),执行过程中曾同意用 (略) 边上的废弃加油站抵债,因无变现的可能而未签订抵债协议。要解决的问题:与现在的债务人协商还款事宜。

3

灌云县伊山供销合作社

75.00

130.00

破产中(法院仅出了破产裁定,至今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2006)连民二初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2009)灌民破字第1号

该债务 (略) 有仓储房屋及土地约30多亩,现仍然在经营。执行过程中,该社原本愿意以房屋土地抵偿,然后由原供销社的几个领导个人买受,后供销总社干预,让该社进入破产程序,终止了该案的执行,我方已经申报债权,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复,刚查询工商,该企业存续经营正常(详见工商登记报告)

5

灌云县伊芦供销合作社

105.00

161.00

有实物

(2007)连执字第74号

该债务人在伊芦有房屋、土地,因经营不善,负责人长期外出打工,在执行中一直未找到负责人,工解决的问题:找到负责人如何赔偿或以资抵债。

7

灌云县四队供销合作社

60.00

83.00

约30亩土地抵偿

(2007)连执字第28号

该债务人已签订了以资抵债 (略) 予以裁定,原生产资料仓库约30亩土地及地上物抵债,土地为国有划拨,要解决的问题:是否有买主,以裁定的实物出售。

二、免责声明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寻找投资人,招商推介公告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项目信息最终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为准。

(略) 置具体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详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大龙湖街道龙湖世家201栋2座、3座号楼1-202

(略)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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