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太平国际贸易联运有限公司10%股权-挂牌披露
宁波太平国际贸易联运有限公司1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略)SH(略) |
---|---|
项目名称 | 宁波太平 (略) 1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10 |
挂牌价格 | (略)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3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其他情况详见公示附件: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4、其他情况详见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其他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他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
项目编号 | G(略)SH(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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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宁波太平 (略) 1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10 |
挂牌价格 | (略)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12-31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3、其他情况详见公示附件: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4、其他情况详见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 (略) 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境内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而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其他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他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其他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其他股东行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 (略) 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略) 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一切税、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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