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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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略)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转让底价 (略)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1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19.79 评估基准日 2024-08-31
评估机构 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2035.0㎡ 拟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内价格不变。

3.标的 (略) (略) 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包括1层部分房屋和2层整层,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车间,结构为混合结构,本次出租面积约为(略)㎡(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标的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内,主要包括:食用油加工生产线主机,压榨机,全自动装箱、封箱、开箱机,全自动压盖、理盖机,全自动贴标机,机器人垛码机等共计13台设备及其附件,设备启用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1 《评估明细表》,所有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使用需要。

4.标的房 (略) 于闲置状态,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腾空。房屋和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 本项目成交后,租赁期间生产线年度生产量超过二十万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超额产品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6. 本次项目成交后,关于租赁生产线的用工事宜约定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7.在正常生产期间,针对生产线及附属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以及与生产线设备和直接生产过程紧密相关的所有税收、管理费用等生产性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8.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70号《评估报告》。

10.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略),(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略)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和设备,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及食用油生产线所涉及的设备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标的后,租赁期间须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标的房屋不得变更用途,只能用于生产加工食用油,租赁期间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合理使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保护好其良好功能,食用油生产线及相应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人为因素造成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安全、消防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生产需要,须增加设施和设备,或者需要对生产线和机器设备进行改造革新的,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届满,所增加的设施设备和其他添附物均归出租方所有。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食用油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和食用油生产线设备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出租标的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包含《评估明细表》、《资产租赁合同》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已和挂牌公告同步公示,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接受《资产租赁合同》中的任一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0-15 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2024-10-22 10:00
连续报价周期(秒) 90
加价幅度 0.(略)元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略)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10-2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兰 (略) 12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刘起 注册资本 500.(略)元
内部决策情况 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1: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明细表2.pdf
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资产租赁合同.pdf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略)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转让底价 (略)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1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19.79 评估基准日 2024-08-31
评估机构 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2035.0㎡ 拟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内价格不变。

3.标的 (略) (略) 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包括1层部分房屋和2层整层,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车间,结构为混合结构,本次出租面积约为(略)㎡(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标的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内,主要包括:食用油加工生产线主机,压榨机,全自动装箱、封箱、开箱机,全自动压盖、理盖机,全自动贴标机,机器人垛码机等共计13台设备及其附件,设备启用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1 《评估明细表》,所有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使用需要。

4.标的房 (略) 于闲置状态,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腾空。房屋和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 本项目成交后,租赁期间生产线年度生产量超过二十万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超额产品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6. 本次项目成交后,关于租赁生产线的用工事宜约定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7.在正常生产期间,针对生产线及附属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以及与生产线设备和直接生产过程紧密相关的所有税收、管理费用等生产性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8.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70号《评估报告》。

10.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略),(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略)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和设备,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及食用油生产线所涉及的设备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标的后,租赁期间须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标的房屋不得变更用途,只能用于生产加工食用油,租赁期间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合理使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保护好其良好功能,食用油生产线及相应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人为因素造成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安全、消防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生产需要,须增加设施和设备,或者需要对生产线和机器设备进行改造革新的,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届满,所增加的设施设备和其他添附物均归出租方所有。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食用油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和食用油生产线设备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出租标的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包含《评估明细表》、《资产租赁合同》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已和挂牌公告同步公示,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接受《资产租赁合同》中的任一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0-15 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2024-10-22 10:00
连续报价周期(秒) 90
加价幅度 0.(略)元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略)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10-2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兰 (略) 12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刘起 注册资本 500.(略)元
内部决策情况 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1: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明细表2.pdf
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资产租赁合同.pdf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略)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转让底价 (略)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1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19.79 评估基准日 2024-08-31
评估机构 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2035.0㎡ 拟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内价格不变。

3.标的 (略) (略) 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包括1层部分房屋和2层整层,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车间,结构为混合结构,本次出租面积约为(略)㎡(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标的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内,主要包括:食用油加工生产线主机,压榨机,全自动装箱、封箱、开箱机,全自动压盖、理盖机,全自动贴标机,机器人垛码机等共计13台设备及其附件,设备启用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1 《评估明细表》,所有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使用需要。

4.标的房 (略) 于闲置状态,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腾空。房屋和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 本项目成交后,租赁期间生产线年度生产量超过二十万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超额产品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6. 本次项目成交后,关于租赁生产线的用工事宜约定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7.在正常生产期间,针对生产线及附属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以及与生产线设备和直接生产过程紧密相关的所有税收、管理费用等生产性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8.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70号《评估报告》。

10.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略),(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略)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和设备,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及食用油生产线所涉及的设备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标的后,租赁期间须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标的房屋不得变更用途,只能用于生产加工食用油,租赁期间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合理使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保护好其良好功能,食用油生产线及相应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人为因素造成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安全、消防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生产需要,须增加设施和设备,或者需要对生产线和机器设备进行改造革新的,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届满,所增加的设施设备和其他添附物均归出租方所有。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食用油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和食用油生产线设备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出租标的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包含《评估明细表》、《资产租赁合同》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已和挂牌公告同步公示,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接受《资产租赁合同》中的任一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0-15 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2024-10-22 10:00
连续报价周期(秒) 90
加价幅度 0.(略)元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略)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10-2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兰 (略) 12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刘起 注册资本 500.(略)元
内部决策情况 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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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1: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明细表2.pdf
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资产租赁合同.pdf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YZC(略)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临沂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所属沂河新区北京东路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及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出租 转让底价 (略)元/年
挂牌日期 2024-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10-21
标的所在地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结果(万元) 19.79 评估基准日 2024-08-31
评估机构 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评估备案(核准)单位 (略) 国有资产 (略)

房屋租赁具体信息

房屋坐落 (略) (略) 1001号6号楼 设计用途
建筑面积 2035.0㎡ 拟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0-15
挂牌公告日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牌规则 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1. 本项目标的资产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5年,租赁期内价格不变。

3.标的 (略) (略) 1001号6号楼部分车间厂房,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包括1层部分房屋和2层整层,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用途为工业用地/车间,结构为混合结构,本次出租面积约为(略)㎡(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标的一条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 (略) (略) (略) 1001号6号楼内,主要包括:食用油加工生产线主机,压榨机,全自动装箱、封箱、开箱机,全自动压盖、理盖机,全自动贴标机,机器人垛码机等共计13台设备及其附件,设备启用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1 《评估明细表》,所有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毕,满足使用需要。

4.标的房 (略) 于闲置状态,本次租赁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腾空。房屋和食用油加工生产线设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 本项目成交后,租赁期间生产线年度生产量超过二十万件,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超额产品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6. 本次项目成交后,关于租赁生产线的用工事宜约定详见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7.在正常生产期间,针对生产线及附属机器设备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以及与生产线设备和直接生产过程紧密相关的所有税收、管理费用等生产性支出,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相应费用。

8.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9.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 (略) 出具的天恒信评报字(2024)第2070号《评估报告》。

10.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略),(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略)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产和设备,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及食用油生产线所涉及的设备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押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标的后,租赁期间须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标的房屋不得变更用途,只能用于生产加工食用油,租赁期间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合理使用生产线及配套设备,保护好其良好功能,食用油生产线及相应设备的维修保养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人为因素造成的设施设备维修,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生产经营过程中环保、安全、消防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因生产需要,须增加设施和设备,或者需要对生产线和机器设备进行改造革新的,应当事先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期届满,所增加的设施设备和其他添附物均归出租方所有。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食用油加工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和食用油生产线设备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或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对出租标的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披露信息内容(包含《评估明细表》、《资产租赁合同》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本项目《资产租赁合同》已和挂牌公告同步公示,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不接受《资产租赁合同》中的任一条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竞价开始时间 2024-10-15 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2024-10-22 10:00
连续报价周期(秒) 90
加价幅度 0.(略)元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保证金金额(略)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2024-10-21 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 (略) 置方式 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址 (略) 兰 (略) 12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法定代表人 刘起 注册资本 500.(略)元
内部决策情况 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经理办公会扩大会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略)
交易机构办公电话 (0539)(略)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补充信息披露

暂无补充信息披露

附件材料

报名材料 查看附件材料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附件1: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明细表2.pdf
附件2:资产租赁合同 资产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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