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将于2025年01月08日10时起至2025年01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转让的,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债权具体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应收账款
序号 | 债务人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朱凌波 | 3,# | 执行案件已终本,管理人已提交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尚未回复。 |
2 | 喀什圣 (略) | # | 已进入执行阶段,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已终本。 |
3 | 北京创 (略) | # | 已反馈债权异议;管理人未接管到债权形成相关材料。 |
4 | 深圳万物 (略) 上海分公司 | # | |
5 | (略) | # | 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
6 | 北京星亿东方 (略) | # | |
7 | 大家心康(北京) (略) | # | |
8 | 北京卓美 (略) | # | |
9 | 江苏 (略) (略) (略) | # | |
10 | 北京风云 (略) | # | |
11 | 长葛裕 (略) | # | |
12 | 成都五八 (略) | # | |
13 | (略) | # | |
14 | 天津转转 (略) | # | |
15 | (略) (略) | # | |
16 | 武陟裕 (略) | # | |
17 | 北京元海慧诚 (略) | # | |
18 | 广州氧术 (略) | # | |
合计 | 3,# |
起拍价:#.4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9307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 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外应收债权的数额来源于聚盛企服提供。管理人未接管到上述债权对应的合同或协议、未接管到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管理人仅调取到部分债权法律文书。
2.管理人对对外应收债权形成的真实性、数额准确性、合同文件齐全性、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完整性以及能否全额或部分回款等,不做任何担保及承诺;管理人对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不做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参与标的竞拍最终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应收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4.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如标的物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
5、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三、咨询看样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本拍品不组织看样。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提出。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及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六、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3436】。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账号:#228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5、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构成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 (略) 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 (略) 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略) 置的价款 (略) 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和已付的价款不足以承担的,管理人将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视为悔拍的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届时管理人将资产交易合同及(可能)持有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移交买受人即视为管理人完成拍卖标的物移交。竞买人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价标的,管理人 (略) 置,且不退还竞买人交纳的全部款项。
2、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对外应收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不涉及过户事宜。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未接管到对外应收债权的形成文件、完整的支付凭证,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2、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以及存在其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等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3、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6、与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员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对外应收债权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情况,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10、因对外应收债权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单位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以管理人接管和调查的材料为限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 (略) 均不承担本公告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八)买受人竞价成交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经理;
(略) 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将于2025年01月08日10时起至2025年01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处置单位: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 (略) (略) 关于破产程 (略) 络拍卖的实施办法(修订)》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转让的,与管理人无关,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可致电沟通,了解债权具体情况,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应收账款
序号 | 债务人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朱凌波 | 3,# | 执行案件已终本,管理人已提交恢复执行申请,法院尚未回复。 |
2 | 喀什圣 (略) | # | 已进入执行阶段,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已终本。 |
3 | 北京创 (略) | # | 已反馈债权异议;管理人未接管到债权形成相关材料。 |
4 | 深圳万物 (略) 上海分公司 | # | |
5 | (略) | # | 未接管到任何材料 |
6 | 北京星亿东方 (略) | # | |
7 | 大家心康(北京) (略) | # | |
8 | 北京卓美 (略) | # | |
9 | 江苏 (略) (略) (略) | # | |
10 | 北京风云 (略) | # | |
11 | 长葛裕 (略) | # | |
12 | 成都五八 (略) | # | |
13 | (略) | # | |
14 | 天津转转 (略) | # | |
15 | (略) (略) | # | |
16 | 武陟裕 (略) | # | |
17 | 北京元海慧诚 (略) | # | |
18 | 广州氧术 (略) | # | |
合计 | 3,# |
起拍价:#.45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9307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 本次拍卖标的物对外应收债权的数额来源于聚盛企服提供。管理人未接管到上述债权对应的合同或协议、未接管到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管理人仅调取到部分债权法律文书。
2.管理人对对外应收债权形成的真实性、数额准确性、合同文件齐全性、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完整性以及能否全额或部分回款等,不做任何担保及承诺;管理人对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不做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当在竞买前认真调查了解且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参加竞买的决定,参与标的竞拍最终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应收债权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债权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债权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债权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等不确定性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4.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如标的物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
5、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确认知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债权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
三、咨询看样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京道华硕(北京) (略) 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9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本拍品不组织看样。
2、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提出。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及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六、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2%的综合服务费及0.5%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大郊亭支行,账号:#3436】。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2%的综合服务费请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京道华硕(北京) (略) 指定账户【户名:京道华硕(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海淀支行,账号:#2284】。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买受人竞买成交后, (略) 出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
5、拍卖成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构成悔拍,管理人自买受人悔拍之日的次日起可以再次就拍卖标的发拍, (略) 置,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有剩余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管理人。 (略) 置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略) 置的价款 (略) 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和已付的价款不足以承担的,管理人将继续向原买受人追偿。视为悔拍的情形包括: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款的;
(2)买受人逾期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
(3)买受人逾期办理交接手续的;
(4)买受人逾期未启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 (略) 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届时管理人将资产交易合同及(可能)持有的标的债权相关资料移交买受人即视为管理人完成拍卖标的物移交。竞买人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价标的,管理人 (略) 置,且不退还竞买人交纳的全部款项。
2、管理人不负责刊登对外应收债权转让公告、通知,相关公告、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予以必要的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因债务人名称不准确、债务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债务人已吊销、注销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的,相关风险及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拍卖标的物不涉及过户事宜。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物特殊情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未接管到对外应收债权的形成文件、完整的支付凭证,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
2、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以及存在其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等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3、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对外应收债权可能存在因其他原因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6、与债权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单、财务凭证、法律文书等)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可能,从而影响债权成立或权利行使;债权可能因相关人员已达成的相关免责协议导致丧失权利基础;
7、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涉诉应收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9、对外应收债权的相关债务人可能存在单位名称不明确(账目记载的名称不准确)、地址不详、无法联系且通过公开方式无法查询明确地址等情况,导致债权转让通知可能无法有效送达债务人的,买受人不得据此主张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10、因对外应收债权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债务人单位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2、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以管理人接管和调查的材料为限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 (略) 置。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 (略) 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 (略) 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已知的标的物属性、抵押、查封、担保、侵权等情况已经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如果标的物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保证金), (略) 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六)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管理人对标的物描述、外观、质量、包装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 (略) 均不承担本公告中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
(八)买受人竞价成交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受人,管理人对交付后可能产生的风险、纠纷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 (略) 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 (略) 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 (略) 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 (略) 第一 (略)
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经理;
咨询电话:#,联系人:王经理;
(略) 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聚盛企服(北京)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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