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天盛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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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天盛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G#SC#
项目名称 四川 (略) 10%股权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先进材料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四川发展(控股) (略)
转让比例 10
挂牌价格 263,266,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联系转让方杨先生电话:# (2) 查询条件:无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四川 (略) 雷波县小沟磷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0年,即自2023年1月至2053年1月有效。《四川 (略) 雷波县小沟磷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4〕第3866号)中计算期为2024年7月至2077年1月,上述采矿权评估报告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基础上,并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 (略) 10%股权,四川 (略) (以下简称:天盛矿业) (略) ,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2、期间损益:天盛矿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转、受双方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相关税费承担: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需与转让方签订保密协议,自行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以及《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尽调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尽调确认函》。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交易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凭转让方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审计报告在公告期内于 (略) 查询。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价款、转受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项目编号 G#SC#
项目名称 四川 (略) 10%股权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先进材料 (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四川发展(控股) (略)
转让比例 10
挂牌价格 263,266,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4-12-31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1) 查询方式:联系转让方杨先生电话:# (2) 查询条件:无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四川 (略) 雷波县小沟磷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0年,即自2023年1月至2053年1月有效。《四川 (略) 雷波县小沟磷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联评矿报字〔2024〕第3866号)中计算期为2024年7月至2077年1月,上述采矿权评估报告结论是基于采矿许可证到期之后可以依法延续的基础上,并且未考虑采矿许可证到期延续登记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二、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为四川 (略) 10%股权,四川 (略) (以下简称:天盛矿业) (略) ,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2、期间损益:天盛矿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转、受双方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3、相关税费承担: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需与转让方签订保密协议,自行前往标的企业进行尽调(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以及《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尽调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尽调确认函》。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交易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凭转让方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5、审计报告在公告期内于 (略) 查询。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价款、转受双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收到受让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8、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略)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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