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项目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项目
项目编码: | 2024-MTG/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1856.44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项目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56.44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二十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
拟出让用途: | 文化体验项目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2-31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1-14 | 挂牌总金额(元): | #.39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39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27元/年,租期为20年,每5年递增5%,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2.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服务费。 3.租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注 (略) (略) 龙泉镇地域范围内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文化艺术交流或业务培训等。 2.意向受让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略) 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股份经济 (略) 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合营公司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该项目建筑面积1856.44平方米,院落面积7103.84平方米,四至范围: (略) ;西至山根; (略) ;北至山根。 2.该项目范围现状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关权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 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4.出租用途为文化体验项目。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武丽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码: | 2024-MTG/04-0016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1856.44平方米房屋及院落出租项目 |
细分类别: | 其它房屋类 | 坐落(地址): |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856.44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水、电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二十年(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
拟出让用途: | 文化体验项目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 (略) ): | 2024-12-31 |
截止日期( (略) ): | 2025-01-14 | 挂牌总金额(元): | #.39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 (略) (略)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39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出租价格不低于#.27元/年,租期为20年,每5年递增5%,房屋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2.摘牌方需每年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年租金的10%作为服务费。 3.租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为注 (略) (略) 龙泉镇地域范围内的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文化艺术交流或业务培训等。 2.意向受让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略) 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意向受让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股份经济 (略) 在同等条件下对该项目享有优先权,且皆已知悉此权利,合营公司通过履行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程序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项目房屋租赁期限为20年, (略) (略) 龙泉镇琉璃渠村村北,该项目建筑面积1856.44平方米,院落面积7103.84平方米,四至范围: (略) ;西至山根; (略) ;北至山根。 2.该项目范围现状地类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如需改造(建),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本项目出租的房屋未取得相关权证,意向受让方需现场踏勘该项目,自行了解项目标的 的相关法律 (略) 相关政策,充分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因相关权证尚未取得等原因导致受让方无法正常使用经营的,受让方自行承担后果。 4.出租用途为文化体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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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武丽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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