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自然资网交地号
宗地编号: | DDP* | 宗地总面积: | *.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福县武功山大道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6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2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配套不超过建筑总面积10%的商业建筑)。 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3.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开发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略) 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300 平方米,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平方米建筑面积 (略) 管理服务设施,且确保每个 (略) 建 (略) 管理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得少于 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 2‰的标准在物 (略) 域内配置,最低不少于 120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 20 平方米(具体配置要求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 配建项目 (略)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产权无偿移交给安 (略) 接管,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用房产权无偿移交给安福县平都镇人民政府接管。未按要求办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 (略) 管理服务设施用房移交手续的,县 (略) 将暂缓办理 (略) 不动产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92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96—*
开户单位:安福县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DDP* | 宗地总面积: | *.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福县武功山大道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2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9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68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 到 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1月20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1月21日 10时00分在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可兼容配套不超过建筑总面积10%的商业建筑)。 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3.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开发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略) 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300 平方米,不得安排在建筑的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平方米建筑面积 (略) 管理服务设施,且确保每个 (略) 建 (略) 管理服务设施用房面积不得少于 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 2‰的标准在物 (略) 域内配置,最低不少于 120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 20 平方米(具体配置要求参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4版)》)。 配建项目 (略)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产权无偿移交给安 (略) 接管,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用房产权无偿移交给安福县平都镇人民政府接管。未按要求办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 (略) 管理服务设施用房移交手续的,县 (略) 将暂缓办理 (略) 不动产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福县泸水河大道292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96—*
开户单位:安福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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