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松南路7号之二、7号之三101房自编08铺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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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松南路7号之二、7号之三101房自编08铺公开招租

    承租方资格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出租条件

    1.租赁保证金: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三倍收取。
    2.水电费保证金:1500元,安全保证金:1500元。
    3.租金递增:每2年递增3%
    4.电费:按自用及公摊电费单 (略) 标准收取。如遇供电部门调整供电收费标准,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电费单价。铺内自用电量按该物业对应的电度表实计,公摊电量按物业出租面积进行分摊。
    5.水费:按供水公司水费标准收取(包括排污费)。如遇供水部门调整收费标准,
    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铺内用水量按该物业对应的水表实计。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出租条件

    1.租赁保证金: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三倍收取。
    2.水电费保证金:1500元,安全保证金:1500元。
    3.租金递增:每2年递增3%
    4.电费:按自用及公摊电费单 (略) 标准收取。如遇供电部门调整供电收费标准,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电费单价。铺内自用电量按该物业对应的电度表实计,公摊电量按物业出租面积进行分摊。
    5.水费:按供水公司水费标准收取(包括排污费)。如遇供水部门调整收费标准,
    出租方相应同步调整。铺内用水量按该物业对应的水表实计。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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