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黔0103破33号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公 告
(2024)外贸进出口破管字第15号
贵州省外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略) 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2023)黔0103破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贵州省外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3)黔0103破33号批复,准予管理人按照《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进行执行。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贵州省外 (略) (以下简称“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现将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目前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现金*。
二、已经分配的破产财产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略) (略) (略) 批准执行的《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规定的分配顺序,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一)破产费用
1.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黔0103破33号缴费通知,本破产清算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相应破产案件诉讼费用已全额清偿。
2. 管理人报酬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黔0103破33号之一批复,管理人在本破产清算程序中收取管理人报酬*,在本次分配中收取应收报酬的80%,剩余20%在全部工作完成时收取,因此,本次分配中管理人收取应收报酬的80%,即*,预留管理人报酬*至完成全部工作时收取。本次分配已清偿管理人报酬*。
(二)普通债权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次分配清偿及预留破产费用后可供清偿破产债权的财产总额为*。该部分财产 (略) (略) (略) 裁定的无异议债权情况以及各债权人在不同分配顺序债权的占比对普通债权人作如下分配:
序号 | 债权性质 | 债权人姓名/名称 | 债权金额(元) | 本组债权 占比 | 本次分配 金额(元) |
1 | 普通债权 | 张钟元 | * | 1.35% | * |
2 | 贵州省商贸 国有资产管理 (略) | 13,* | 98.65% | * | |
普通债权组总计 | 13,* | 100.00% | * | ||
3 | 劣后债权 | 张钟元 | * | 100.00% | 0 |
劣后债权组总计 | * | 100.00% | 0 | ||
总 计 | 13,* | / | * |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分配情况明细详见附表《贵州省外 (略) 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州省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 告
(2024)外贸进出口破管字第15号
贵州省外 (略) 各债权人:
(略) (略) (略) 于2024年12月3日作出(2023)黔0103破3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贵州省外 (略)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3)黔0103破33号批复,准予管理人按照《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进行执行。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贵州省外 (略) (以下简称“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现将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目前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为现金*。
二、已经分配的破产财产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略) (略) (略) 批准执行的《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规定的分配顺序,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一)破产费用
1.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黔0103破33号缴费通知,本破产清算案件的诉讼费用为*,相应破产案件诉讼费用已全额清偿。
2. 管理人报酬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说明》 (略) (略) (略) 作出的(2023)黔0103破33号之一批复,管理人在本破产清算程序中收取管理人报酬*,在本次分配中收取应收报酬的80%,剩余20%在全部工作完成时收取,因此,本次分配中管理人收取应收报酬的80%,即*,预留管理人报酬*至完成全部工作时收取。本次分配已清偿管理人报酬*。
(二)普通债权
根据《关于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情况的说明》,本次分配清偿及预留破产费用后可供清偿破产债权的财产总额为*。该部分财产 (略) (略) (略) 裁定的无异议债权情况以及各债权人在不同分配顺序债权的占比对普通债权人作如下分配:
序号 | 债权性质 | 债权人姓名/名称 | 债权金额(元) | 本组债权 占比 | 本次分配 金额(元) |
1 | 普通债权 | 张钟元 | * | 1.35% | * |
2 | 贵州省商贸 国有资产管理 (略) | 13,* | 98.65% | * | |
普通债权组总计 | 13,* | 100.00% | * | ||
3 | 劣后债权 | 张钟元 | * | 100.00% | 0 |
劣后债权组总计 | * | 100.00% | 0 | ||
总 计 | 13,* | / | * |
(略) 可供清偿的破产财产分配情况明细详见附表《贵州省外 (略) 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特此公告。
贵州省外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