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沪03破98号上海美格菲健身中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关于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是否接受调解方案进行表决的公告
上海美 (略) 债权人会议: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债务人上海美 (略) (下称“美格菲公司”) (略) 第三 (略) (下称“ (略)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略) 经审查已于2024年2月4日作出(2024)沪03破98号《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清算(下称“本案”); (略) (略) 于2024年2月4日随机摇号, (略) 已于2024年2月6日作出(2024)沪03破98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在本案受理以前,美格菲公司长期租赁使用上海金桥出 (略) (略) (下称“金桥公司”)位于上海浦东 (略) (略) 场地经营健身会所。因金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略) (略) (略) (下称“ (略) ”)在2023年12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3)沪0115民初*号(下称“金桥诉讼案”)。 (略) 违约未支付应付房租、电费、物业费、解 (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后未按时腾退房屋而产生相应场地占用费为由, (略) 起诉,(经变更诉讼请求后)主张费用共计2,*。
如此前公告, (略) 经过审理,已于2024年9月26日就金桥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下称“一审判决”),判决内容是:一、确认案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二、确认 (略) (略) 享有租金债权*元;三、 (略) (略) 享有租金违约金债权*;四、 (略) (略) 享有房屋占用费债权*元;五、 (略) (略) 享有解约违约金债权*元;六、 (略)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略) 租赁押金*元。
就上述金桥诉讼案的一审判决是否提起上诉,管理人已提交本案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经表决,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不提起上诉。但是在上诉期内, (略) 提起了上诉。金桥公司上诉的理由是其查找财务档案,未发现一审判决第 (略) 交纳*元租赁押金的证据,因此其认为与事实不符,要求改判。 (略) 上诉之事,管理人已经通过公告告知债权人会议。
2024年12月27日, (略) , (略) 第一 (略) 送达传票,通知金桥诉讼案二审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2点开庭。2024年12月27日, (略) (略) 核实是否支付过该*元, (略) 没有支付过该款项,建议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
(略) 的有关经营管理人员核实,美格菲公司承认没有交纳该笔*元的租赁押金,也没有对应的支付凭证。
2024年12月30日,金桥诉讼案二审 (略) 开庭。 (略) (略) 查明确认的事实,就该笔*元租赁押金法官再次建议以双方调解方式解决。由于在开庭前管理人可用于征询全体债权人是否同意调解的时间过短,就本案是否调 (略) 给出合理时间由管理人征求全体债权人的意见。基于本案目前最新查明的事实, (略) 也认可的调解方案内容(下称“调解方案”)如下:
1、双方当事人按照一审判决主文第1-5项的判 (略) (略) 的款项义务;
2、 (略) 没有找到对应的支付凭证,金桥 (略) 返还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中的*元租房押金;
3、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对应的一审阶段案 (略) 承担,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对应的二审阶段 (略) 承担。
如全体债权人接受上述调解方案,则管理人将据 (略) ( (略) )的主 (略) 达成调解协议, (略) 出具调解书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金桥公司可以依 (略) 管理人申报一审判决主文第1-5项的判决内容确认的破产普通债权;美格菲公司管理人将依据 (略) 追收*元租房押金;一审阶段*元押金对应的案件受理费1 (略) 破产财产承担,二审阶段*元押金对应的案件受理费 (略) 承担。
如全体债权人不接受上述调解方案,则管理人 (略) 进行调解, (略) 将根据法律及查明的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请债权人通过本案的微信公众号(“美格菲破产管理人”)、“小火鸟” (略) 、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管理人书面告知表决意见,如果债权人同意调解方案的,请表决回复“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调解方案的,请表决回复“不同意”,前述表决回复均要写明债权人名称/姓名。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决定是否代表全体债权人接受上述调解方案, (略) 调解结案。
如债权人同意上述调解方案的,请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6点之前向管理人按照如上要求书面反馈。如果债权金额合计超过50%且债权人人数超过50%的债权人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则管 (略) 按照上述调解方案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二审通过调解结案。另请注意:根 (略) 于2024年4月24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参会债权人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下称“《方案》”)的内容,特别是《方案》中重点提示的内容:“债权人逾期未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或以空白表决票回复,均视为对表决事项的同意,或按照具体议案中管理人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表决规则执行。”,管理人据此特别提醒各位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6点前没有以本公告上述方式向管理人表决回复是否同意调解方案的,将视为表决同意调解方案。
以上情况特向全体债权人公告告知,请各位债权人知悉并按《方案》及本公告要求进行表决。
感谢全体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美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日
上海美 (略) 债权人会议: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债务人上海美 (略) (下称“美格菲公司”) (略) 第三 (略) (下称“ (略) ”)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略) 经审查已于2024年2月4日作出(2024)沪03破98号《民事裁定书》, (略) 破产清算(下称“本案”); (略) (略) 于2024年2月4日随机摇号, (略) 已于2024年2月6日作出(2024)沪03破98号《决定书》,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 (略) 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在本案受理以前,美格菲公司长期租赁使用上海金桥出 (略) (略) (下称“金桥公司”)位于上海浦东 (略) (略) 场地经营健身会所。因金桥公司解除租赁合同, (略) (略) (略) (下称“ (略) ”)在2023年12 (略) (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3)沪0115民初*号(下称“金桥诉讼案”)。 (略) 违约未支付应付房租、电费、物业费、解 (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后未按时腾退房屋而产生相应场地占用费为由, (略) 起诉,(经变更诉讼请求后)主张费用共计2,*。
如此前公告, (略) 经过审理,已于2024年9月26日就金桥诉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下称“一审判决”),判决内容是:一、确认案涉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二、确认 (略) (略) 享有租金债权*元;三、 (略) (略) 享有租金违约金债权*;四、 (略) (略) 享有房屋占用费债权*元;五、 (略) (略) 享有解约违约金债权*元;六、 (略)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略) 租赁押金*元。
就上述金桥诉讼案的一审判决是否提起上诉,管理人已提交本案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经表决,债权人会议同意管理人不提起上诉。但是在上诉期内, (略) 提起了上诉。金桥公司上诉的理由是其查找财务档案,未发现一审判决第 (略) 交纳*元租赁押金的证据,因此其认为与事实不符,要求改判。 (略) 上诉之事,管理人已经通过公告告知债权人会议。
2024年12月27日, (略) , (略) 第一 (略) 送达传票,通知金桥诉讼案二审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2点开庭。2024年12月27日, (略) (略) 核实是否支付过该*元, (略) 没有支付过该款项,建议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
(略) 的有关经营管理人员核实,美格菲公司承认没有交纳该笔*元的租赁押金,也没有对应的支付凭证。
2024年12月30日,金桥诉讼案二审 (略) 开庭。 (略) (略) 查明确认的事实,就该笔*元租赁押金法官再次建议以双方调解方式解决。由于在开庭前管理人可用于征询全体债权人是否同意调解的时间过短,就本案是否调 (略) 给出合理时间由管理人征求全体债权人的意见。基于本案目前最新查明的事实, (略) 也认可的调解方案内容(下称“调解方案”)如下:
1、双方当事人按照一审判决主文第1-5项的判 (略) (略) 的款项义务;
2、 (略) 没有找到对应的支付凭证,金桥 (略) 返还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中的*元租房押金;
3、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对应的一审阶段案 (略) 承担,一审判决主文第6项对应的二审阶段 (略) 承担。
如全体债权人接受上述调解方案,则管理人将据 (略) ( (略) )的主 (略) 达成调解协议, (略) 出具调解书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金桥公司可以依 (略) 管理人申报一审判决主文第1-5项的判决内容确认的破产普通债权;美格菲公司管理人将依据 (略) 追收*元租房押金;一审阶段*元押金对应的案件受理费1 (略) 破产财产承担,二审阶段*元押金对应的案件受理费 (略) 承担。
如全体债权人不接受上述调解方案,则管理人 (略) 进行调解, (略) 将根据法律及查明的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请债权人通过本案的微信公众号(“美格菲破产管理人”)、“小火鸟” (略) 、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管理人书面告知表决意见,如果债权人同意调解方案的,请表决回复“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调解方案的,请表决回复“不同意”,前述表决回复均要写明债权人名称/姓名。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决定是否代表全体债权人接受上述调解方案, (略) 调解结案。
如债权人同意上述调解方案的,请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6点之前向管理人按照如上要求书面反馈。如果债权金额合计超过50%且债权人人数超过50%的债权人同意上述调解方案,则管 (略) 按照上述调解方案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二审通过调解结案。另请注意:根 (略) 于2024年4月24日 (略) 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参会债权人表决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下称“《方案》”)的内容,特别是《方案》中重点提示的内容:“债权人逾期未将表决意见回复管理人,或以空白表决票回复,均视为对表决事项的同意,或按照具体议案中管理人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表决规则执行。”,管理人据此特别提醒各位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6点前没有以本公告上述方式向管理人表决回复是否同意调解方案的,将视为表决同意调解方案。
以上情况特向全体债权人公告告知,请各位债权人知悉并按《方案》及本公告要求进行表决。
感谢全体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上海美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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