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112破31号武汉五环朝阳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武汉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4年5月6日裁定受理武汉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4)鄂0112破3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天明律师事 (略) 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程序,破产管理人拟依法公开招募专业审 (略) 提供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设立于2014年11月7日,公司性质: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26E,注册地址: (略) (略) 新沟农场新沟火车站4号厂房1-5层五层77号,法定代表人:饶星辰,注册资本人民币(略)元,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货运代办,装卸搬运服务,停车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工作要求
(一) (略) 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专项审计,为破产清算中确认股东是否存在抽逃出资、 (略) 资产的相关工作提供财务支持依据、对管理人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或侵占资产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二)根据审计情况向管理人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须在收到管理人审计委托书后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预审稿/初稿;
(四)须在收到管理人审计委托书后45日内完成审计报告最终稿:
(五)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资质要求
(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或行 (略) 罚;
(二)熟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类似企业财务管理及企业运营,且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破产或清算审计业务者优先;
(三)具备审计(或特定专项审计)资质。
四、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与申报的审计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效的审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近三年内无违法及行政 (略) 罚行为的声明(原件);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原件)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申报机构参与清算项目审计的工作经验及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相关证件、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费用数额或收费方式、支付时间节点及相应的支付比例等)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下午16时。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或亲自提交至以下地址: (略) (略) 316号良友大厦15层,联系人:贺律师/金律师,联系电话:(略)/(略),并在邮单上注明“ (略) 审计报名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报名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略) 监督下进行遴选。
(二)鉴于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量及本案破产费用等原因,预计本次专项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
(三)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综合分析剩余机构的资质、能力、人员组成、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费用等各方面因素后,择优选取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的审计机构, (略) 批准后确定,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 (略) 破产管理人,
(五)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与管理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本项目的顺利完成。
武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武汉 (略) 破产清算案
公开聘请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4年5月6日裁定受理武汉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5月28日作出(2024)鄂0112破3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天明律师事 (略) 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程序,破产管理人拟依法公开招募专业审 (略) 提供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 设立于2014年11月7日,公司性质: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26E,注册地址: (略) (略) 新沟农场新沟火车站4号厂房1-5层五层77号,法定代表人:饶星辰,注册资本人民币(略)元,经营范围:物流信息咨询,货运代办,装卸搬运服务,停车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审计工作要求
(一) (略) 与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进行专项审计,为破产清算中确认股东是否存在抽逃出资、 (略) 资产的相关工作提供财务支持依据、对管理人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或侵占资产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二)根据审计情况向管理人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三)须在收到管理人审计委托书后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预审稿/初稿;
(四)须在收到管理人审计委托书后45日内完成审计报告最终稿:
(五)上述所列及未尽的具体工作内容在双方委托合同中约定。
三、资质要求
(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机关或行 (略) 罚;
(二)熟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类似企业财务管理及企业运营,且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破产或清算审计业务者优先;
(三)具备审计(或特定专项审计)资质。
四、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与申报的审计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有效的审计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近三年内无违法及行政 (略) 罚行为的声明(原件);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的声明(原件)
(五)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申报机构参与清算项目审计的工作经验及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相关证件、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审计费用数额或收费方式、支付时间节点及相应的支付比例等)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8日下午16时。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名的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邮寄或亲自提交至以下地址: (略) (略) 316号良友大厦15层,联系人:贺律师/金律师,联系电话:(略)/(略),并在邮单上注明“ (略) 审计报名申报资料”。
六、其他说明
(一)管理人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报名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略) 监督下进行遴选。
(二)鉴于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量及本案破产费用等原因,预计本次专项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
(三)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后,综合分析剩余机构的资质、能力、人员组成、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费用等各方面因素后,择优选取一家机构作为本案的审计机构, (略) 批准后确定,对于已报名未入选的审计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 (略) 破产管理人,
(五)被选定的审计机构,应与管理人协同合作,共同推进本项目的顺利完成。
武汉 (略)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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