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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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

项目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4.*元

挂牌日期:

2025-01-02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9 17:00:00

(略) :

山东省 (略) (略)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略) 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略) :山东省 (略) (略)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4.17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其他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舜天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2-31

评估报告文号:鲁舜评报字(2024)第*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4.17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略) :山东省 (略) (略)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城头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涝泉村土地及机井租赁的批复》 2024年12月31日

批准文号:《关于涝泉村土地及机井租赁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4-12-31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1.3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63.com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 (略) 城头镇涝 (略) 村民。意向承租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位置: (略) (略) 城头镇涝泉村东拖拉 (略) 域。标的构成:开发整理的90亩集体土地以及2口灌溉井。意向承租方应明确:转让标的使用期限3年。土地使用费收取方式:一次性收取。3年期使用权挂牌底价:*元。
2、承租方承担成交后基于承包事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土地使用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一概由承租方承担。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舜天 (略) 鲁舜评报字(2024)第*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土地承包期间,严格将经营生产活动限定于种植粮食作物范畴,不得从事任何与种植粮食作物无关的经营生产活动,确保土地的农业用途得到切实维护,避免因经营活动的改变对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和价值造成损害。若承租方承包期间因个人原因取消承包,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资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损失,意向承租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有支付能力,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土地的既定用途。
7、意向承租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成交之后,承租方需缴纳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土地使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承租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按照交易保证金的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转让方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偿,以确保自身损失得到足额赔偿。
附件材料
项目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4.*元

挂牌日期:

2025-01-02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1-09 17:00:00

(略) :

山东省 (略) (略)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略) 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略) :山东省 (略) (略)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4.17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其他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所属土地及灌溉井三年使用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舜天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2-31

评估报告文号:鲁舜评报字(2024)第*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4.17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城头镇涝泉村村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略) :山东省 (略) (略)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城头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涝泉村土地及机井租赁的批复》 2024年12月31日

批准文号:《关于涝泉村土地及机井租赁的批复》

批准日期:2024-12-31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1.3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7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63.com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 (略) 城头镇涝 (略) 村民。意向承租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位置: (略) (略) 城头镇涝泉村东拖拉 (略) 域。标的构成:开发整理的90亩集体土地以及2口灌溉井。意向承租方应明确:转让标的使用期限3年。土地使用费收取方式:一次性收取。3年期使用权挂牌底价:*元。
2、承租方承担成交后基于承包事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土地使用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一概由承租方承担。
3、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承租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舜天 (略) 鲁舜评报字(2024)第*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3年租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土地承包期间,严格将经营生产活动限定于种植粮食作物范畴,不得从事任何与种植粮食作物无关的经营生产活动,确保土地的农业用途得到切实维护,避免因经营活动的改变对土地的农业生产功能和价值造成损害。若承租方承包期间因个人原因取消承包,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资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损失,意向承租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有支付能力,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土地的既定用途。
7、意向承租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成交之后,承租方需缴纳人民币*万元整作为土地使用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承租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按照交易保证金的金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该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行为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转让方有权向承租方进一步追偿,以确保自身损失得到足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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