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第二次挂牌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第二次挂牌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第二次挂牌)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02 至 2025-01-08
(第二次挂牌)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xlsx
标的情况简介: (略) 蔬菜基地,引进外部成熟生产主体、种植大户或村集体(村合作社)参与蔬菜基地生产经营,具体招商标的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是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招商方式 | 服务内容:对合作联营的连栋大棚、插地棚、露地进行招商 预计招商数量:涉及 (略) ,34个标的(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产品指标:连栋大棚、插地棚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招商方提供土地及设施大棚交付合作方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在合作过程中协调当地政府、园区用工等工作,协助合作方正常进行生产活动。合作方开展种植、生产、销售等工作,负责生产种植过程中种子种苗、投入品、人工、技术、物资、销售及大棚使用期间所有维修费、低值易耗品等一切费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对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并按合作联营面积向招商方提供保底分红。 2、合作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合作方在合作联营期限届满后及非招商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招商方投入的资产。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此次招商所涉及的资产 (略) 域存在雨季水淹风险、高温期缺水、 (略) 狭隘等风险,具体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若出现上述情况,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7、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和业主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意向合作方一经报名参与合作,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商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8、未尽事宜在合同中体现。 9、本项目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正向一次报价”网络竞价方式。 10、部分标的存在占用,合作方需与占用自行协商搬离事宜,若产生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最终以《现场踏勘确认表》为准)。 | ||||||||||
对合作方资质的要求 | 合作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招 (略) (略) 、合作社、自然人等意向合作方报名) | |||||||||
资格条件 | 1、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2、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3、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合作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合作方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
用途限制 | 仅限于农业蔬菜种植使用 | ||||||||||
对合作方式的要求 | 合作联营期限 (最终以踏勘表为准) | 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终以《现场踏勘确认表》为准) | |||||||||
保底分红挂牌底价 | 各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履约保证金 | 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
保底分红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保底分红支付方式采用先付后交付使用的原则,具体的支付方式将在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中约定。 | |||||||||
交易保证金 | 各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对应标的挂牌年保底分红额的10%。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略) 络竞价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合作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合作方。 | 报名资料: 1.意向合作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意向合作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5.意向合作方承诺:自我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我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我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我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联营主体提供承诺书); 6.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包括设施设备、水源、环境情况等)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7.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8.交易保证金须知。 (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商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1.本招商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合作方接触或协商标的合作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略)(略) | ||||||||||
附注: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缴退有关须知执行; 意向合作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合作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0851-(略) |
贵阳市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第二次挂牌)
信息披露日期:2025-01-02 至 2025-01-08
(第二次挂牌)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xlsx
标的情况简介: (略) 蔬菜基地,引进外部成熟生产主体、种植大户或村集体(村合作社)参与蔬菜基地生产经营,具体招商标的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是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招商方式 | 服务内容:对合作联营的连栋大棚、插地棚、露地进行招商 预计招商数量:涉及 (略) ,34个标的(详见公告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产品指标:连栋大棚、插地棚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招商方提供土地及设施大棚交付合作方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在合作过程中协调当地政府、园区用工等工作,协助合作方正常进行生产活动。合作方开展种植、生产、销售等工作,负责生产种植过程中种子种苗、投入品、人工、技术、物资、销售及大棚使用期间所有维修费、低值易耗品等一切费用,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对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保责任负责,并按合作联营面积向招商方提供保底分红。 2、合作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合作方在合作联营期限届满后及非招商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招商方投入的资产。 5、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此次招商所涉及的资产 (略) 域存在雨季水淹风险、高温期缺水、 (略) 狭隘等风险,具体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若出现上述情况,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7、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和业主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意向合作方一经报名参与合作,视为已经现场查看与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完全了解标的物的情况,并接受本次招商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一切情况。 8、未尽事宜在合同中体现。 9、本项目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采用“正向一次报价”网络竞价方式。 10、部分标的存在占用,合作方需与占用自行协商搬离事宜,若产生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最终以《现场踏勘确认表》为准)。 | ||||||||||
对合作方资质的要求 | 合作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招 (略) (略) 、合作社、自然人等意向合作方报名) | |||||||||
资格条件 | 1、合作方自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合作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合作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2、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3、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并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合作方负责维护、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合作方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安全生产,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
用途限制 | 仅限于农业蔬菜种植使用 | ||||||||||
对合作方式的要求 | 合作联营期限 (最终以踏勘表为准) | 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终以《现场踏勘确认表》为准) | |||||||||
保底分红挂牌底价 | 各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
履约保证金 | 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 ||||||||||
保底分红付款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按季支付 □按半年支付 | 保底分红支付方式采用先付后交付使用的原则,具体的支付方式将在双方正式签署的合同中约定。 | |||||||||
交易保证金 | 各标的情况挂详见附件《 (略) (略) 蔬菜基地合作联营项目标的清单》 | 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对应标的挂牌年保底分红额的10%。如进入竞价程序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略) 络竞价方式; 2.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方,经招商方审核并确认其合作资格后,报名方即为最终合作方。 | 报名资料: 1.意向合作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3.意向合作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5.意向合作方承诺:自我方收到交易结果通知书或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需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若我方未按照规定时限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的,视为我方单方面放弃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取消。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全额转给招商方作为合作补偿。该保证金由贵州阳 (略) 暂行保管,我方与招商方签订合同且全额支付保底分红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执行标准:意向合作联营主体提供承诺书); 6.意向合作方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包括设施设备、水源、环境情况等)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报名时需提交《现场踏勘确认表》(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踏勘现场和招商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 7.意向合作方须承诺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执行标准:意向合作方出具承诺书) 8.交易保证金须知。 (所有提交资料均需加盖手印或公章)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A.不变更信息披露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 ||||||||||
(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信息披露。 | |||||||||||
( )C.终止信息披露。 | |||||||||||
标的物信息披露申报人声明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招商方同意在贵所对外进行招商信息发布和组织实施交易,并诺:1.本招商方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公平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按本申报书内容发布公告,信息公告期间,符合要求的意向合作方均可到贵所进行报名求租登记,并查阅招商标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已知悉贵所的交易制度,并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意贵所按照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3.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4.不通过其他渠道发布公告,不自行与合作方接触或协商标的合作事宜; 5.所申请信息披露招商的标的物未涉诉、非违章建筑。 | ||||||||||
保证金缴纳账号 | 开户名:贵州阳 (略) 开户行:贵阳农村 (略) 账号:(略)(略) | ||||||||||
附注: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参照本信息披露要求以及贵州阳 (略) 交易保证金缴退有关须知执行; 意向合作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招商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招商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合作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本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招商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 |||||||||||
项目联系人:汪经理、何经理 联系电话:0851-(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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