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1破118号合肥安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
2024皖01破118号合肥安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裁定书
(略) (略) 民事裁定书
(2024)皖01破申494号
申请人:苏亚辉。
被申请人:合肥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香格里拉广场一期商务公寓911-918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李俊。
申请人苏亚辉以被申请人合肥 (略) (以下简 (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 产审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作出(2023)皖 0191执292号决定, (略) (略) 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略) 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2022年10月30日,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苏亚辉与合肥 (略) 劳 动争议仲裁一案,作出(2022)合高新劳人仲案字第1046号仲裁 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确认 (略) 自2020年8 月13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裁令安才教
育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2022年4月1日至 8月9日期间的工资#元;三、 (略) 于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经济补偿9000元;四、裁令安才教育 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年休假工资2482.8 元。 (略)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苏亚辉向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 为(2023)皖0191执292号。本案执行过程中,未查询到安才教 育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于2023年1月18日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略) 成立于2012年8月27日,登记 (略) 高 (略) 场 (略) ,注册资本#元, (略) , 法定代表人为李俊,股东为李俊和张会芳,分别持股90%和10%。
本院认为,《 (略) 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 人住 (略) 管辖。在级别管辖上,为适应破产审判专业化建 设的要求,合理分配审判任务,实行以 (略) 管辖为原则、 (略) 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 (略) 住所地在合 肥市,根据上述规定,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苏亚辉系安才教育 公司的债权人,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略) 经强 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符合法定的破产受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苏亚辉对被申请人合肥 (略) 的 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于 海 波
审 判 员 陈 晨
审 判 员 李 玲 云
法 官 助 理 陈 庆 宾
书 记 员 许 晓 童
(略) (略) 民事裁定书
(2024)皖01破申494号
申请人:苏亚辉。
被申请人:合肥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香格里拉广场一期商务公寓911-918号,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李俊。
申请人苏亚辉以被申请人合肥 (略) (以下简 (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破 产审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作出(2023)皖 0191执292号决定, (略) (略) 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略) 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本院查明:2022年10月30日,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苏亚辉与合肥 (略) 劳 动争议仲裁一案,作出(2022)合高新劳人仲案字第1046号仲裁 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确认 (略) 自2020年8 月13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裁令安才教
育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2022年4月1日至 8月9日期间的工资#元;三、 (略) 于裁决书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经济补偿9000元;四、裁令安才教育 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亚辉年休假工资2482.8 元。 (略)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苏亚辉向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 为(2023)皖0191执292号。本案执行过程中,未查询到安才教 育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 (略) (略) 于2023年1月18日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略) 成立于2012年8月27日,登记 (略) 高 (略) 场 (略) ,注册资本#元, (略) , 法定代表人为李俊,股东为李俊和张会芳,分别持股90%和10%。
本院认为,《 (略) 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 题的指导意见》第3条规定:“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 人住 (略) 管辖。在级别管辖上,为适应破产审判专业化建 设的要求,合理分配审判任务,实行以 (略) 管辖为原则、 (略) 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 (略) 住所地在合 肥市,根据上述规定,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苏亚辉系安才教育 公司的债权人,其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略) 经强 制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破产原因, 符合法定的破产受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二条、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苏亚辉对被申请人合肥 (略) 的 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于 海 波
审 判 员 陈 晨
审 判 员 李 玲 云
法 官 助 理 陈 庆 宾
书 记 员 许 晓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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