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鄂0902破3号湖北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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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鄂0902破3号湖北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4)丽群破管字第07号

湖北丽 (略) 债权人:

2023年12月29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鄂09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 (略) 的破产申请,并于2024年7月2日作出(2024)鄂0902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峰鼎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略) 破产清算申请时,对丽群公司享有到期及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略) (2024)鄂0902破3号决定书,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指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申报方式、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

1.丽群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5年4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扫码(见“附件一”)填报债权人联系方式及本人/本单位收款账户。

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还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3.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4.丽群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2025年4月1日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未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管理人将保留追索权利。

四、申报债权方式(仅采取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

债权人须扫描“丽群管理人公众号”(名称:丽 (略) 管理人,二维码见“附件二”),关注并获取债权申报相关材料(点击债权申报通知—阅读全文—下载末尾附件),根据申报文件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向管理人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据材料复印件)。

(一)邮寄申报

?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7号锦绣 (略) 售楼部(邮编:#);

? 收件人及收件电话:高律师,190 0712 6133。

(二)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地址同上,现场申报接收债权登记时间:每周五、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自本通知公示后,债权人须尽快将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提交 (略) 并关注管理人公众号, (略) 破产清算的所有事宜,管理人将统一在公众号发布,因未关注公众号导致未能获知相关通知、公告等事宜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湖北丽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一:债权人信息表

附件二:丽 (略) 管理人公众号

附件
丽群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丽群债权申报资料.pdf 下载
,湖北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4)丽群破管字第07号

湖北丽 (略) 债权人:

2023年12月29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作出(2023)鄂09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 (略) 的破产申请,并于2024年7月2日作出(2024)鄂0902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峰鼎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略) 破产清算申请时,对丽群公司享有到期及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略) (2024)鄂0902破3号决定书,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指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申报方式、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

1.丽群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2025年4月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扫码(见“附件一”)填报债权人联系方式及本人/本单位收款账户。

2.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分配方案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还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3.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

4.丽群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2025年4月1日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未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管理人将保留追索权利。

四、申报债权方式(仅采取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

债权人须扫描“丽群管理人公众号”(名称:丽 (略) 管理人,二维码见“附件二”),关注并获取债权申报相关材料(点击债权申报通知—阅读全文—下载末尾附件),根据申报文件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方式向管理人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据材料复印件)。

(一)邮寄申报

?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7号锦绣 (略) 售楼部(邮编:#);

? 收件人及收件电话:高律师,190 0712 6133。

(二)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地址同上,现场申报接收债权登记时间:每周五、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自本通知公示后,债权人须尽快将纸质版债权申报材料提交 (略) 并关注管理人公众号, (略) 破产清算的所有事宜,管理人将统一在公众号发布,因未关注公众号导致未能获知相关通知、公告等事宜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湖北丽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一:债权人信息表

附件二:丽 (略) 管理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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