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HZCQ* | 发布时间:2025-01-02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 |
项目编号 | HZCQ* | 展示时间 |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 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 |
产权交易机构 | (略) 兴菏国有 (略) | |||
转让标的: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略) (略) 建 (略) 以南、演武 (略) 以西、广 (略) 以东、 (略) 以北牡丹广场,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中心喷泉约570平方米,实际可利用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三年,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鲁大普评报字[2024]第 HZ0014号,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00元/年租金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物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应在场地使用期限内按照《牡丹广场公共设施使用规范》(试行)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活动,详见公告下方附件。 3、此标的展示价格仅限租金。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4、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三年,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清租金后租赁标的即可交付。 5、受让方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受让方只拥有场地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 (略) 公共设施完好。若受让方在场地使用期限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8、牡丹广场全年商业活动上限天数不超过60天,不含公益活动安排。具体事宜合同内另行约定。 9、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略) 无关。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 (略) 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下午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款凭证(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其他报名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交易规则、网络竞价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签订完毕后,由意向受让方进行账号注册,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可在指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保证金。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5年1月9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 | ||||
微信公众号 | (略) (略)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略) (略) 展示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HZCQ* | 发布时间:2025-01-02国有产权挂牌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
转让标的 |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8日 | |
项目编号 | HZCQ* | 展示时间 |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 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 |
产权交易机构 | (略) 兴菏国有 (略) | |||
转让标的: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牡丹广场场地租赁项目, (略) (略) 建 (略) 以南、演武 (略) 以西、广 (略) 以东、 (略) 以北牡丹广场,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中心喷泉约570平方米,实际可利用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三年,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鲁大普评报字[2024]第 HZ0014号,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底价:*.00元/年租金 | ||||
交易条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物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兴菏公司不对标的表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受让方应在场地使用期限内按照《牡丹广场公共设施使用规范》(试行)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活动,详见公告下方附件。 3、此标的展示价格仅限租金。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4、标的物交付时间: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三年,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清租金后租赁标的即可交付。 5、受让方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转让方有权力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受让方只拥有场地的使用权,合同终止后,受让 (略) 公共设施完好。若受让方在场地使用期限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7、合同履行期间,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8、牡丹广场全年商业活动上限天数不超过60天,不含公益活动安排。具体事宜合同内另行约定。 9、合同履行期间,标的物范围内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 (略) 无关。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网址:http://** (略) 络竞价由自由竞价周期和限时竞价周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即600秒),限时竞价1.5分钟(即90秒)。 | |||
受让资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交易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易保证金到账及报名截止时间 |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下午16: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款凭证(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及其他报名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交易规则、网络竞价承诺函等相关文件,签订完毕后,由意向受让方进行账号注册,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可在指定的竞价时间内进行有效报价。 | |||
交易保证金 账户 | 账户名称: (略) 兴菏国有 (略) 开户银行:菏泽农村商业银行岳程支行 账 号:3040 0611 2420 5000 0103 34 | |||
保证事项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为转账、电汇,交易保证金须由意向受让方对公账户交纳。须备注:项目编号:HZCQ*保证金。 | |||
交易时间及地点 | ||||
交易时间 | 2025年1月9日 上午09时30分 | 报名地点 | (略) 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666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0-* | ||||
微信公众号 | (略) (略) | 网址 | ||
标的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略) (略) 展示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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