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告字〔2025〕1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铜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供地 条件 | 项目准入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25〕 1号地块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略).2㎡;出让用地面积(略).79㎡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1.0,≤1.1; 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 | 976 | 4879 | 净地 | 开工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以内;竣工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以内 | |
铜土储字〔2025〕 2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略).2㎡;出让用地面积(略).87㎡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1.0,≤1.1; 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 | 967 | 4832 | 净地 | ||
铜土储字〔2025〕 3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 | 规划用地面积1319.38㎡;出让用地面积1319.38㎡ | 公用 (略) 点用地,40年; |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 832 | 832 | 净地 | ||
铜土储字〔2025〕 4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 | 规划用地面积1529.77㎡;出让用地面积1529.77㎡ | 公用 (略) 点用地;40年 |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 964 | 964 | 净地 |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 (略) 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约定
(一)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3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土地出让价款支付:
1、铜土储字〔2025〕1号、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剩余50%在一年内缴清。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申请
(一)参加挂牌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5日11:0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5日11: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1: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6日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11:00。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发布。
《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25〕1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及实施内容如下:(1)同步配建地块3-6面积1072.11平方米公园绿地;(2)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设施, (略) 养老服务设施1000平方米, (略) 5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 (略) 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3)同步配建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 (略) 卫生服务站250平方米, (略) (略)平方米,其中250平 (略) 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4)同步配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660平方 (略) 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 (略) 食堂(宜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以及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公厕。此项配建设施建成后均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5)同步建设实施乡村振 (略) 的部分改造及运营( (略) 沿新大道沿线),占地面积约23亩,投资强度不低于0.4亿元;(6)配 (略) 、 (略) 允许土地受让方销售(转让)给以其 (略) 且8年内需自持经营,交付 (略) 对第三方二次销售或转让。土地竞得人在竞拍土地后, (略) 政府负责土地竞得人履行上述协议内容;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二)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此项配件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
3、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三)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四)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朱国安、张勇
联系电话:0562-(略)
地址:铜官大道北段1030号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2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铜告字〔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供地 条件 | 项目准入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25〕 1号地块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略).2㎡;出让用地面积(略).79㎡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1.0,≤1.1; 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 | 976 | 4879 | 净地 | 开工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以内;竣工时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24个月以内 | |
铜土储字〔2025〕 2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略) (略) 以西, (略) 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略).2㎡;出让用地面积(略).87㎡ | 一类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容积率>1.0,≤1.1; 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0% | 967 | 4832 | 净地 | ||
铜土储字〔2025〕 3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 | 规划用地面积1319.38㎡;出让用地面积1319.38㎡ | 公用 (略) 点用地,40年; |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 832 | 832 | 净地 | ||
铜土储字〔2025〕 4号 不动产单元号(略)GB(略)W(略) | (略) 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 | 规划用地面积1529.77㎡;出让用地面积1529.77㎡ | 公用 (略) 点用地;40年 | 容积率≤0.5, 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 964 | 964 | 净地 |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尚欠 (略) 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约定
(一)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3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土地出让价款支付:
1、铜土储字〔2025〕1号、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剩余50%在一年内缴清。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2、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价款,若受让方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有权解除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申请
(一)参加挂牌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5日11:0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25年1月22日9:00至2025年2月5日11:00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5日11: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6日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2月6日11:00。
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发布。
《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25〕1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3、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及实施内容如下:(1)同步配建地块3-6面积1072.11平方米公园绿地;(2)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社会福利设施, (略) 养老服务设施1000平方米, (略) 5000平方米,其中1000平 (略) 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3)同步配建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 (略) 卫生服务站250平方米, (略) (略)平方米,其中250平 (略) 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4)同步配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660平方 (略) 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 (略) 食堂(宜 (略) 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以及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公厕。此项配建设施建成后均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5)同步建设实施乡村振 (略) 的部分改造及运营( (略) 沿新大道沿线),占地面积约23亩,投资强度不低于0.4亿元;(6)配 (略) 、 (略) 允许土地受让方销售(转让)给以其 (略) 且8年内需自持经营,交付 (略) 对第三方二次销售或转让。土地竞得人在竞拍土地后, (略) 政府负责土地竞得人履行上述协议内容;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二)铜土储字〔2025〕2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 (略) 西侧、 (略) 北侧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政府来函(函〔2024〕320号)要求:土地受让方须同步配建不少于15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此项配件设施建成后无偿 (略) 政府(包括不动产权);
3、土地受 (略) 住房和 (略) 、市自然资 (略) 联合发布的《 (略)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4-15)相关要求实施开发建设;
4、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三)铜土储字〔2025〕3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四)铜土储字〔2025〕4号地块
1、宗地建 (略) 自然资 (略) 批准的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江 (略) 南区规划条件规划控制图则执行;
2、 (略) 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土地受让方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上述地质灾害治理费用,由土地受让方全部承担。
八、发布媒介
本次出让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http://**)、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http://**) (略) 公共 (略) (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联 系 人:朱国安、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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